为进一步缓解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压力,加快推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落地,4月10日,中心处级领导单家春在澧县管理部召开讨论交流会,津市、石门、临澧、澧县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津市管理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试行),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介绍,参会人员认真开展讨论交流,并就(试行)方案中政策要点、业务流程、客户申请首付款提取提供核心材料等提出意见建议。
单家春强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减轻缴存职工购房筹资压力。希望参会人员群策群力,进一步完善方案,预防风险;津市管理部要按中心3月召开的相关会议纪要要求完成试点工作;澧县管理部也作为本次政策试点部门之一,要提前与县住保中心联系对接,尤其对“购房撤销备案”环节,要提前做好风险预判防控,确保政策正式推广后运行无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