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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在常德津市、澧县试点

 

为了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筹资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5月8日起,常德市津市、澧县两地正式启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试点工作。

根据试点政策,津市、澧县两地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且现房提取的首付款金额将直接转账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账户,期房提取首付款金额原则上转入开发商监管账户,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试点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密切关注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流程,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项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王斯 2024年5月20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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