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广大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又推出了四项公积金惠民新政,为房地产企业、公积金缴存职工送来了应对疫情冲击的“及时雨”。
新政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1、对首次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2、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新政二:提高贷款额度
1、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抵押物为住宅性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抵押物为商业性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2、对符合市委、区县委引进人才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上浮50%。
新政三:取消购建房贷款申请时限
已购建房的职工家庭,自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修建之时起,本套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家庭其他房产又没有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时限限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四:取消“对冲还贷”时限限制
取消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还款本息额6倍以上的“对冲还贷”条件限制,即贷款后随时可以签订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协议。
新政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的第一天就收获了1.5万人次的阅读关注,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1个半月来,住房贷款数量明显攀升,新增了157户5814.5万元的贷款,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助力了张家界市经济快速复苏。(张家界中心通讯员)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会转发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