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公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顺利完成,结息金额再创新高。此次结息根据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息,所计利息计入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数据显示,这次住房公积金结息共涉及全市272146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结息利息总金额为115308834.4元,人均423.7元,利息总额相比2019年增加了13714300.35元,增长率为13.5%,人均利息相比2019年增加了47.29元,增长率为12.56%。
近年来,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缴存额不断增加,缴存范围不断扩大,年度结息总额也在不断增长。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中往年结转资金、当年缴存资金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020年为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计息,充分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收益,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
另外,公积金中心提醒,凡是在我市公积金中心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公积金中心6月30日晚上已通过12329公积金短信告知缴存职工2020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完成,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查询结息金额,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