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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积金中心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办法》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建金[2018]45号)等文件要求,从2020年7月开始,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归集提取部部长朱小兰的带领下精心谋划,广泛征求各管理部、缴存职工的意见,于2020年10月16日,印发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办法》(常房金发[2020]33号)。

  本办法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做了如下修订:

一、 修订的提取政策:

  1、“偿还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修改为“偿还一套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两地分居的可偿还两地各一套)。”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改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自住住房的。”

  二、增加的提取政策:

  1、在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

2、本人及配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其他情形。

伴随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部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公积金管理分会 作者: 2020年10月23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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