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建金[2018]45号)等文件要求,从2020年7月开始,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归集提取部部长朱小兰的带领下精心谋划,广泛征求各管理部、缴存职工的意见,于2020年10月16日,印发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办法》(常房金发[2020]33号)。
本办法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做了如下修订:
一、 修订的提取政策:
1、“偿还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修改为“偿还一套家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两地分居的可偿还两地各一套)。”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改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自住住房的。”
二、增加的提取政策:
1、在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
2、本人及配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其他情形。
伴随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