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为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我国城镇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的改革进程中,由上海创建并逐步向全国推广的。推行的主要目的,一是以货币化分配方式和强制缴存规定,增加职工收入中的住房消费含量,实现职工个人住房储金的长期积累,增强住房消费能力。二是用制度搭建融资平台,通过广泛融资建立住房金融制度,为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提供贷款支持,形成住房消费和购买力。三是发挥住房金融对经济的催化功能,将筹集的资金集中投放住宅市场,促进扩大内需,拉动住房消费,支撑房地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顺利转轨,引导职工住房观念转变、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业发展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安化县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现状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化管理部是市公积金中心在安化县的分设机构,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安化县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运营。2015年9月,在梅城镇设立梅城办事处,成为全省唯一的住房公积金乡镇营业网点。现有职工7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党员5人。实行综合柜员制,除主任外全部临柜办理业务。
(二)发展简况及基本成效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统一决策、统一编制、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规定,2003年7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后,安化县住房公积金进入规范发展时期,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全县住房公积金累计开设帐户4.77万个,归集资金26.95亿元,余额13.54亿元;投放贷款14.72亿元,余额8.65亿元。其中,2018年归集资金4.62亿元,投放贷款2.79亿元,资金增长和贷款市场占比居全市第一。征缴扩面4572人,实缴人数增长居全市第二。
二、住房公积金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住房公积金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制度安排,它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经济,兼有住房保障和金融属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通过发放贷款和提取公积金,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增强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自建制以来,全县职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6.95亿元,其中的一半13.48亿元,是住房公积金通过强制缴存机制,将单位缴存资金统筹后转移给职工,为职工增加的货币性收入。当职工通过购买、自建、大修或租住住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时,这13.48亿元可以直接转化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近3年来,全县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年均增速达到了21.4%,职工的住房货币性收入逐年增长,住房消费能力显著增强。
(二)带动了全县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发展
自制度建立以来,住房公积金逐步成为了全县住房金融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以来,安化县住房公积金贷款快速增长,并逐步带动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快速发展。截止2018年,安化县住房公积金年贷款发放额已由2012年的0.69亿元上升至2.79亿元,增长了4.04倍,个贷余额由2.32亿元增长为8.6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存比由2012年的43.81%提升至63.91%。2018年,安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县个人住房贷款的比重为49.76%。同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带动银行投放住房贷款1.13亿元。上述数据充分说明住房公积金在促进全县住房金融发展以及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三)支持住房消费,带动经济增长
近年来,安化县住房公积金始终以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为着力点,不断改革创新举措,多渠道增加个人住房消费资金供给,全力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促进了全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进而推动城市建设进程,为安化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1、为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支持
截至2018年底,我县累计为10501户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4.72亿元,按照一套房子平均4人居住计算,约为4万人购买住房提供了低息贷款融资;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3.41亿元,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5%计算,为住房市场投放住房消费专用资金10.06亿元;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拉动银行资金3.3亿元进入住宅消费市场。特别是近3年,发放贷款6.31亿元,办理住房消费提取4.9亿元,带动7家商业银行投放资金2.01亿元,占全县住宅销售金额(2016年6.82亿、2017年4.35亿、2018年13.77亿,合计24.94亿)的53.01%,有效保障了我县居民的购房资金需求,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住房公积金通过增值收益分配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对支持低收入居民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全县住房公积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增值收益和提取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2008年以来,安化县从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累计争取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00余万元,近3年分别为927万、2173万、733万,合计3833万元,有效支持了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力推进了全县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
3、对房地产住宅经济发展的贡献
2018年,安化县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41.04万㎡,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销售住宅16.49万㎡,占比为40.18%。全县商品房住宅销售金额13.77亿元,通过公积金贷款2.79亿元、提取公积金1.99亿元和组合贷款1.13亿元,共实现住房销售5.91亿元,占全县商品住房销售金额的42.9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79亿元,占全县个人住房贷款的49.76%,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占据全县住房贷款的半壁江山,为全县房地产住宅市场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表1.近3年住房公积金对住宅经济发展的贡献
单位:万㎡、亿元、%
年度 |
购房面积 |
市场占比 |
全县住房销售面积 |
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 |
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占比 |
公积金贷款金额 |
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比 |
2016 |
28.56 |
13.22 |
46.29 |
1.89 |
64.06 |
2017 |
16.33 |
9.54 |
58.42 |
1.63 |
49.71 |
2018 |
41.04 |
16.49 |
40.18 |
2.79 |
49.76 |
合计 |
85.93 |
39.24 |
45.67 |
6.31 |
53.31 |
4、对全县GDP增长的贡献
近3年,全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31亿元、用于住房消费提取4.84亿元,共11.15亿元,按住房贷款和消费提取与所拉动的市场效应之比约为1:3.15测算,撬动房地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经济35.12亿元,占全县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GDP)651.02亿元的5.39%。将近三年通过组合贷款带动的2.01元银行资金、0.38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计算在内,住房公积金对GDP增长的贡献达到6.55%。
表2.近3年住房公积金对GDP的贡献统计
单位:亿元、%
年度 |
住房公积金使用 |
撬动房地产及相关产业 |
全县GDP |
公积金贡献占比 |
|
住房消费提取 |
贷款 |
小计 |
2016 |
1.33 |
1.89 |
3.23 |
10.16 |
196.3 |
5.18 |
2017 |
1.52 |
1.63 |
3.14 |
9.9 |
221.26 |
4.47 |
2018 |
1.99 |
2.79 |
4.78 |
15.06 |
233.46 |
6.45 |
合计 |
4.84 |
6.31 |
11.15 |
35.12 |
651.02 |
5.39 |
5、对地方财税收入的贡献
房地产业投资中,有近30%的资金用于交纳各项税收和城建费用,相关税费征收是政府财税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建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和契税、企业所得税等。2018年,安化县财政收入15.17亿元,房地产住宅上交税费4.18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7.55%。近3年,随着我县房地产住宅平稳发展和房价的稳步提升,房地产住宅税费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在逐年增长。
表3.近3年房地产住宅对地区财税收入的贡献统计
单位:亿元、%
年度 |
房地产
投资金额 |
同比
增长 |
房地产住宅税费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 |
房地产税费
收入占比 |
2016 |
11.53 |
19.3 |
3.11 |
12.24 |
25.43 |
2017 |
13.29 |
11.8 |
3.59 |
13.75 |
26.1 |
2018 |
15.48 |
16.5 |
4.18 |
15.17 |
27.55 |
合计 |
40.3 |
|
10.88 |
41.16 |
26.43 |
三、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实践证明,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不仅关系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更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局。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中勇挑重担,为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和“畅通、宜游、秀美、富裕”新安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担当新的使命。
现在,安化县已经取得了脱贫摘帽的历史性成就,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但仍面临着大量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制度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保障效能,助力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乃至迈向“住有宜居”目标,已成为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面临的新使命。同时,新型城镇化是推动安化县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向城镇集聚和农民市民化。未来,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到城镇居住,也要需要住房公积金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和保障效能。可以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住房公积金面临着新的重要使命,必须按照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的新路径,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倾斜力度,使更多缴存职工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的新贡献。
(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权下沉,将便民服务延伸到乡镇。
当前,全市各单位都在按照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加大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住房公积金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关系千家万户缴存职工的利益,将事权下沉到基层,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是贯彻“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本质要求。同时,未来公积金制度发展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而乡镇(街道、经开区)恰恰就是新市民的主要集中地,将公积金服务下沉至基层也是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的想法是,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当地财政经费负担”的原则,整合现有基层服务站所的现有工作平台和资源,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增挂“住房公积金服务站”的牌子”,赋予相应职责,建立对外服务窗口,下沉服务事项,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一站式服务。基层住房公积金服务站定位为管理部的派出机构,受管理部和所属乡镇的双重领导,业务管理上以管理部为主,人员管理以所属单位为主。人员来源可由乡镇统筹安排编内或编外人员兼职,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签订聘用合同等方式予以解决。
基层住房公积金服务站所的职能职责,从大的分类上说,分为政策宣传,代办服务和归集扩面三项。具体来说,包括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咨询;根据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协助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需协助的其他工作。同时,建立对乡镇住房公积金服务站的考核体系,实施绩效考核管理,配套相关的工作经费和绩效经费予以支持。
(三)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党的十九大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村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领头雁,肩负着带领群众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丽乡村的重要使命,而要让马儿跑得快,就得给马儿多吃草,这就要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各项待遇,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国内宁夏永宁县、湖北施恩州、海南临高县、浙江嘉兴市、湖州南浔区、四川威远市、云南凤庆县、常德临澧县等多地已探索出为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有效途径,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归个人所有,交一份钱可以得两份,间接提高了村干部的待遇,还能帮助他们从源头上解决了购房贷款难题,可以激发基层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快形成“干得好有收入、干得好有保障”、干得好有出路”的用人导向,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使干部队伍更稳定,基层组织更强健,农村工作更高效,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保证。
我县是山区农业大县、国家级贫困县,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当下,必须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靠一批优秀的党员,造就一支有力的队伍,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考虑财政负担和地区差异,借鉴浙江嘉兴市、常德临澧县等地做法,我们认为为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既可行又必要,建议从2019年开始,按照304元/月为全县1800多名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县财政每年预算328万元,村干部人均每年增加收入1824元,并享受无差别购房贷款政策。通过有限的财力支出,激发起广大村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巨大热情,脱贫攻坚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乡村振兴战略也一定能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