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8月起,怀化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内骗提骗贷行为重拳出击,坚决“亮剑”。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使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广大缴存职工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生态为出发点,以重拳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为整治重点,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公安、税务、国土、住建、房产、人社、民政、城管、人民银行及全市商业银行开展联动联查,有关部门将国家公职人员实施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执纪范围,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规,处处碰壁”的高压态势。对凡提交虚假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的,取消其5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资格,已经造成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事实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全额退还提取资金或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当事人属公职人员的,将情况通报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个别中介声称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声明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的不法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