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完成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年度的公积金结息工作,共向全市266653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派息94336242.47元,人均353.78元,利息总额同比增加6.86%,现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公积金利息结算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全面按一年定期利率1.50%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计息。
“缴存时间不足一年也按一年算。”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当年新开户职工为例,即使实际缴存时间不足1年,哪怕是1个月,在住房公积金实施年度结息时都统一按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结息,这是一项实惠的利民政策,提高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存款收益,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
近年来,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不断增加,缴存范围不断扩大,年度结息总额也在不断增长。数据显示,公积金中心2018年、2017年分别较2016年多支付缴存职工利息1534.40万元和605.48万元,每名缴存职工账户结息收入分别增长了15.19%和4.74%。
公积金中心同时提醒,凡是在我中心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在2018年6月30日下午已经通过12329公积金短信告知结息金额及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暂未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还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个人账户的资金收支明细:一是到中心营业厅、各管理部服务厅窗口或自助设备,打印公积金账户清单;二是登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积金查询链接(http://cx.zfgjj.xiangtan.gov.cn:88),网上在线查询个人账户清单;三是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查询。为了您能及时知晓公积金缴存提取相关情况,请通过单位专管员或者本人来我中心登记或变更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