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总书记多次强调,新时代的住房制度要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第 28 号)及湖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关于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推进会的工安排,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党组书记、主任梅宏亲自挂帅,中心副主任刘图强专门负责主抓,由中心归集提取科牵头、办公室、资金核算科、信息技术科、鼎城区管理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调研小组,集中全中心力量落实好新市民调研工作。最终形成《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报告》及时上报省监办,供领导决策参考,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主题词:常德市 新市民 住房问题 调研报告
引 言
常德,是湖南省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是长江经济带、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重要城市。先后斩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综合实力稳居湖南省前列,2017年实现生产工业总值3238.1亿元,比上年增长8.4%,居全省第三名。2017年常德市常住人口584万人,新市民人口规模284万人。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业务管理优秀单位”,2017年止,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20.95亿元,为72029个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8.9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13.73亿元。截止2017年底,缴存余额107.22亿元,贷款余额97.46亿元。近三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增长率分别为20.19%、28.69%、8.87%。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新闻宣传、信息技术等工作得到了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考核小组高度评价。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还荣获全市文明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关键是住房公积金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良好口碑,纷纷在网站留言和点赞。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第 28 号)及湖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关于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推进会的工作安排,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党组书记、主任梅宏亲自挂帅,中心副主任刘图强专门负责主抓,由中心归集提取科牵头、办公室、
资金核算科、信息技术科、鼎城区管理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调研小组,集中全中心力量落实好新市民调研工作。此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新市民的群体特征、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聚焦新市民反映强烈的住房难题和住房公积金问题,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达到收集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意见建议的目的。常德中心结合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实际情况,按照省监管办统一安排,聘请长沙市惟可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中心安排专人全程参与监督,跟踪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整个常德新市民调研工作紧跟全省新市民调研的整体节奏,圆满地完成了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活动。常德中心将调研结果和统计数据相结合,调查材料与相关文献相结合,统计数据与情况分析相结合,通过梳理汇总、反复分析、认真斟酌,对当地新市民住房问题的情况有了精细准确把握的前提下,最终形成真实、准确的《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监办,供领导决策参考,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一、调查组织与实施
(一)工作原则和方法
工作原则:准确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完整性原则。
工作方法:抽样调查。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调查员手持安装调查程序的平板电脑,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直接与新市民进行面对面的调查,并将相应信息填入平板电脑,同步上传到指定网站,确保调查信息真实有效。
(二)调查地点和对象选定
常德市调研地点随机抽取了鼎城区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调查。
调研对象为:抽中的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城镇居住 6 个月以上的常德人中外市户籍(含外市城镇户籍和外市农村户籍)和本市农村户籍的市民为对象。按照常德市新市民人口规模284万人,抽选了500个抽样样本,实际完成511个抽样调查。
(三)调查的筹备工作
1、3月22日。中心收到省监管办《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后,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高度重视新市民调研工作,签署意见由中心副主任刘图强负责,指示及时与省办联系,组织具体实施。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安排归集提取科具体承办此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拿出方案意见并组织实施。
2、3月23日。归集提取科与省监管办李俊平联系落实组织实施工作,接到省办通知将于3月29日召开全省推进会议,就新市民调研工作将有新要求。
3、3月29日。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参加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关于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推进会,会议明确了委托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负责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会后,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召开了新市民专题调研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新市民调研工作。
4、3月30日。中心成立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同志任组长,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同志任副组长,中心班子成员为成员,胡常红同志为联络员和管理员,具体负责调研的联系和资料报送。调研组成员为胡常红、朱小兰、曾欣等,曾欣负责中心及管理部调研数据和报告的起草和审核。中心明确人员分工,确定调研区域,并报送省监管办;
5、4月3日。中心制定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实施方案报送省监管办;
6、4月4日。中心对接调查机构,布置调研日程安排;调研前期召开小组会议,明确本次调研的要求,学习调研相关资料;
7、4月5日——4月17日。由中心归集提取科负责组织调查走访有关部门取得新市民调研提纲一部分资料:从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科取得新市民调研提纲一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数据,从中心信息技术科取得自由职业者(含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数据,从常德市统计局调查走访取得新市民调研提纲一部分的统计数据,与中心办公室配合一起从常德市公安局调研走访取得新市民人口数据,与中心办公室配合一起从常德市人力资源局调查走访取得就业情况数据。4月17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签订《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委托协议书》。
(四)调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由省监管办牵头,聘请长沙市惟可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全程参与监督,跟踪做好协调配合工作。4月18日,常德中心归集提取科组织召开了全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会,正式启动我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会议由中心副主任刘图强主持,从各科室、相关管理部抽调的4名工作小组成员和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7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调研活动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对调研工作人员现场培训,为确保此次调研工作圆满完成强调了工作重点。会议一结束,新市民调研组成员、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一起进入常德市桥南市场开展走访调研。
(五)调查的质量监控
1、中心、鼎城区、经开区按照部、省规定的时限要求报送调研报告和主要数据资料,协调配合社会调查机构完成调研提纲的宏观部分(第一、第六、第七部分)资料的提供,监督核实采集样本的真实性,确保专题调研报告质量。
2、调研组成员认真学习和掌握监管司《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查指导手册》的标准和要求,深入社区、企业、居民家庭,直接与新市民面谈,面对面了解情况和商讨对策,积极参与调研、掌握实际情况。
3、调研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守工作和廉洁纪律,确保了本次调研工作圆满成功。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4月18日-4月25日,根据《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委托协议书》,安排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和中心工作人员一道,通过几天的连轴工作(周六、周日都没有休息,中午不休息,晚上工作到8点),完成了511个抽样样本的走访调研工作。调查的质量通过了国家新市民调研网站的工作要求,成功率100%。样本的选择覆盖面广,按照地域空间、工作类型、年龄、受教育程度综合指标要求科学分配,每个家庭仅访问最符合条件及代表性的一位家庭成员,所选样本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在调查过程中严谨认真,明确了质量控制标准,保证了调查中工作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居住方式、在本市城镇地区是否有房为必答题,对于被调查人拒绝回答的问题如实反映在调查结果中,不做人为修饰。对于每一个走访调查对象都有精准GPS定位,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详细。
(2)4月20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在中心第一期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大会上,强调了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要求认真、准确的做好调研工作。
(3)4月27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在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上,再次强调了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他指出新市民是住房公积金工作发展的新增点,要认真抓好我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工作,为省监管办提供真实、准确的调研资料。
(4)5月16日,中心收到长沙惟可托公司提供的《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归集提取科曾欣初审,报归集提取科科长胡常红复审,再报经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审核同意后,将结果反馈给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
(5)5月18日,归集提取科将长沙惟可托公司发送的《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报告》,曾欣配合完成修改后,再次报归集提取科胡常红复审,上报中心副主任刘图强审核。将新市民调研报告电子文档发送给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审批。
(6)5月19日,因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梅宏因公出差,曾欣上午10点经过电话请示同意后,并同时电话向省监管办李俊平汇报同意后,将审核通过的《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报告》电子文档上报省监管办李俊平电子邮箱。
(7)5月21日,将《常德市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报告》纸质报告通过传真发送到省监管办李俊平(0731-88950114)。
二、新市民基本情况
(一)新市民的界定
新市民是指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常住人口中的外市户籍和本市农村户籍人员,是我国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们为我们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流血流汗,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理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一直戴着“外来者”、“农民工”的帽子,他们走出乡土,却难以在城市中寻找到幸福温暖的另一个家园。
(二)规模和分布
常德市新市民人口规模284万人,主要分布在常德市区、县城镇区域内。
(三)户籍特征
本市新市民中282万人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口,2万人为跨省流入本市。
(四)人口特征
1、年龄和性别特征
本次新市民住房调查共随机抽取新市民511人,其中男性271人,比例为53%,女性共240人,比例为47%。
本次受访新市民平均年龄为36.4岁,在年龄结构分布上,16-30岁有167人,比例为32.7%;31-45岁有241人,比例为47.2%;46-60岁有103人,比例为20.2%。
2、少数民族情况
常德是一个散杂多民族的地区。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常德市4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7万人,占常德市总人口的8%,在湖南省14个州市中居第五位。除汉族以外,还有蒙古、回、藏、维吾尔族、苗、等45个民族。此次调查中,新市民少数民族有50人,占总人数的9.8%。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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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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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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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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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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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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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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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体受教育程度
在本市新市民文化程度方面,中、低层次居多,高层次较少。本次受访者中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共有225人,占总人数44%,高中/职高178人,占总人数34.8%,初中及以下80人,占总人数15.7%,没上过学16人,占总人数3.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只有12人,占总人数的2.3%。
4、婚姻家庭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本次调查新市民群体已婚人数有405人,占总人数的79.3%,未婚人数94,占总人数的18.4%,离异人数12人,占总人数2.3%。
新市民婚姻状况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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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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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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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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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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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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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79.3%
|
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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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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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随迁情况
通过调查得知,本市新市民大多向城区迁徙,占比为74.6%,城乡结合部占比22.7%,乡镇为2.7%。流动方式以跨市流入与农村流入为主,占比分别为51.7%与48.3% 。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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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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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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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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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
74.6%
|
城乡结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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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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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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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7%
|
随迁人员方面,调查中,没有随迁人员的29人,比例为5.7%,有1名以上随迁人员的有481人,其中有3名随迁人员的比例最高,为29.2%。随迁对象多为配偶/伴侣、子女或者父母等跟随到城镇居住。可以看出,随着对城市生活认同感的增加,新市民群体已经从单纯“个人务工”逐渐演变成“家庭迁徙”。
(五)就业创业情况
1.就业情况
在本市新市民的就业方面。此次调查的新市民群体中有94.9%参加了工作,有5.1%尚未参加工作。其中进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有57人,比例为18.2%。进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有136人,比例为43.3%,进入私营企业有74人,占比23.6%,个体工商户22人,占7%。其余8%的新市民选择了集体企业、外企等。
在工作性质方面,60.8%的新市民选择了 “受雇于他人或单位”,23.5%的新市民选择了创业,11%新市民选择了“自由职业”。
本市新市民主要从事的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其中从事制造业154人,占新市民总数36%;从事批发和零售业123人,占总人数28.7%;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人,占总人数11%,从事教育业40人,占总人数9.3%。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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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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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
农、林、牧、渔业
|
1
|
0.2%
|
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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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
|
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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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36.0%
|
电力、热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
|
0.2%
|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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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
|
批发和零售业
|
123
|
28.7%
|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
6
|
1.4%
|
住宿业与餐饮业
|
3
|
0.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
|
1.2%
|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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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0%
|
房地产业
|
3
|
0.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
|
0.9%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
|
0.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
0
|
0.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7
|
11.0%
|
教育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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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9.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
|
0.9%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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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1
|
2.6%
|
国际组织
|
0
|
0.0%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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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7%
|
2.创业情况
本市的新市民群体创业方面,受访对象中,113人选择了个体经营,占比99.1%。其中行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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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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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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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
0
|
0.0%
|
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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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
制造业
|
0
|
0.0%
|
电力、热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0
|
0.0%
|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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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8%
|
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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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93.0%
|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
0
|
0.0%
|
住宿业与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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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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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9%
|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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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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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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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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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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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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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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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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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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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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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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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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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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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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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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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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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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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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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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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
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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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
|
其他
|
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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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庭收支状况
本次调查中,关于家庭收入支出情况数据显示,家庭年均税后总收入为92,776.0元,总支出为75,304.7元,年人均税后收入为23,140.2元,平均到每月仅为1928.3元。
(七)家庭资产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所有家庭平均总资产为970,582.4元。在城镇地区拥有住房的家庭占比80%,住房资产为(不包含无房家庭)684,799.3元。新市民家庭中有金融资产的比例较高,占81%,户均金融资产为(不包含没有金融资产的家庭)141,431.2元
1、新市民家庭中有存款比例较高。其中,74.8%的家庭有活期存款,户均活期存款和现金(不包含没有活期存款的家庭)58,685.1元。21.3%的家庭有定期存款,定期存款金额户均(不包含没有定期存款的家庭)101,696.1元。新市民家庭中有股票账户家庭占13.9%,股票金额为(不包含没有股票账户的家庭)115,688.1元;有理财产品家庭占比19.4%,价值为户均(不包含没有理财产品的家庭)103,709.6元。有基金、债券等其他金融产品家庭占比4.7%,产品户均(不包含没有这些金融产品的家庭)75,783.9元。有借出款家庭占比19.6%,借出额为(不包含没有借出款的家庭)62,438.5元。非金融资产为315,069.6元。
2、家庭负债情况
在关于家庭负债的调研中,31%的新市民家庭有负债,家庭平均总负债金额为(不包含无负债的家庭)228,121.8元。其中有住房负债家庭占比33.3%%,住房负债金额户均(不包含没有住房负债的家庭)241,045.1元,有其他负债家庭占比7.1%,负债总额户均(不包含无其他负债的家庭)98,000元。
新市民家庭的负债类型有:农业、工商业经营负债210,000元;购车负债户均69,545.5元;教育负债户均40,000元;信用卡欠款户均47,571.4元;因购买金融产品产生的负债30,000因嫁娶、看病、办丧事等其他负债有66,666.7元。
三、 新市民住房状况
(一)居住形式
调查中,以个人独居形式的新市民有22人,占比16.5%,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有85人,占比63.9%,群体居住的有26人,占比19.5%。群体居住家庭数为6.9。
居住形式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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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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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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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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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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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家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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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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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
群体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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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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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获取渠道
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到,新市民因家庭成员自有获取住房有378人,占比74%,租赁获取住房76人,占比14.9%,通过免费居住获取住房57人,占比11.2%。其中租房居住及免费居住家庭的住房来源主要为单位及非亲属。
(三)住房权属
本次调查受访者住房权属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有359人,占76.9%,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住房的有66人,占14.1%等。
住房权属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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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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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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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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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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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
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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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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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已购公房(军产房、央产房、地方单位出售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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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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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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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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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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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14.1%
|
小产权房(集体土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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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1%
|
商住两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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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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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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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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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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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宅套数及住宅建筑面积
调查数据显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住房的家庭占比80%,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占比12.9%。本市城镇地区有房家庭平均拥有住房套数为1.2套,平均住宅建筑面积为162.8平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1.9平米。
四、新市民住房需求及其制约因素
(一)定居原因
调查数据显示,本市新市民定居城镇的原因大多为就业创业,在所有新市民中占比89.8%,部分新市民因为为子女教育而定居,占比5.9%。而只有少数人因为养老或者医疗定居城镇。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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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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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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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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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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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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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
89.8%
|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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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6%
|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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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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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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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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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定居时间及未来计划定居时间
通过调查得知,本市新市民已定居城镇时间为11.3年,未来计划定居1年内的新市民只有6人,比例为1.2%,计划定居5年以上的新市民319人,占比61.9%,这表明,本市新市民随迁人员的增多,并且有长期定居的计划,居住稳定性较高,能够消除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未来计划定居时间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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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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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
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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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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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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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9%
|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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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8.3%
|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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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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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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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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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
(二)购房计划
1.购房原因
调查中,未来两年计划在城镇购房的新市民比例为33.9%,计划购房总价为户均700,784.9元,计划购房的面积为户均120.7平方米。主要原因有结婚购房、子女教育购买学区房、换房以及以前无房,购房用于居住等。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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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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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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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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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3.3%
|
拆迁征收
|
5
|
2.9%
|
子女教育,购买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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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30.1%
|
自有住房离工作地太远
|
7
|
4.0%
|
换房
|
42
|
24.3%
|
持有出租或出售(投资)
|
3
|
1.7%
|
养老/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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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5%
|
以前无房,用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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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8.5%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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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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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需求
本市新市民有购房贷款需求的家庭占未来两年计划购房家庭比例82.1%,家庭平均计划房贷款总额为户均380,422.5元。
3、贷款购房首付款来源
通过调查了解,新市民贷款购房首付款来源主要为还是靠家庭积累,比例为90.1%,其余来源还包括贷款以及他人赠与等。
贷款首付款来源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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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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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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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赠予(父母/子女/其他亲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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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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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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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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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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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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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
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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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房计划调研
通过调查得知,租房家庭未来两年计划更换租住房屋的家庭占比25%,主要原因包括租住学区房、自由住房离工作地太远以及其他原因等。他们对未来两年计划更换租住房屋的面积期望是93.2平方米,期望的租金为926.3元。
租房家庭未来两年计划更换租住房屋原因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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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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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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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租住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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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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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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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离工作地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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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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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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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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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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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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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购住房制约因素
1.限制立即购房的原因
目前诸多新市民因为种种限制原因而导致无法立即购房。此次调查中,有62位受访者因为没钱付首付而无法立即购房,占到总人数的35.8%,有54人选择不急于购房,占比31.2%,还有21.4%的新市民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房源,其余则是由于工作地点不稳定,无按揭偿还能力等原因。
限制立即购房的原因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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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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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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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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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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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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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按揭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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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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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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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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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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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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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合适房源(包括户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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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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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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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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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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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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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存时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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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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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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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多套房政策(限购/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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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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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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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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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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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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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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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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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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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购房原因
在限制购房原因的调查中,有59.8%的新市民已经拥有住房而放弃再次购房,17.5%的新市民则是因为没有钱付首付导致无法购房,14.2%选择不急于购房,4.4%的新市民则是因为工作地点不稳定等原因。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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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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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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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拥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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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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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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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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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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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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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按揭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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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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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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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急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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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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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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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合适房源(包括户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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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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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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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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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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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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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存时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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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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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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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多套房政策(限购/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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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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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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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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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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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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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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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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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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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建立情况
(一)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程度
在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知情况中,了解政策的新市民有43人;有一定了解,但不清楚具体政策的人有183;仍有一半以上的新市民对政策不了解,这表明本市新市民对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较为模糊,认知程度不是很高。
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情况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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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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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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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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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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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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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了解,但不清楚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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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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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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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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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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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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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本市新市民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44%,仍有一半以上的新市民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本市已缴公积金的新市民中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不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34.2%。在关于新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改进意见调查中,33.3%的受访者认为“提取公积金范围较窄”,35.1%的受访者认为“提取公积金手续繁琐”,25.3%认为“公积金的提取审批时间长”,12.4%认为“最高贷款额度不足”,19.6%认为“贷款手续繁琐”,24%的受访者认为“贷款审批时间长”。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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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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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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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款额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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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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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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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手续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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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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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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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批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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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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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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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
本市已缴公积金的新市民中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不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为41.8%。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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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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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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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范围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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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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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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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手续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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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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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审批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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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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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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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存但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原因
在新市民针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意愿的调查中,81.2%的新市民选择了购/建住房。可以看出本市新市民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的意愿非常强烈。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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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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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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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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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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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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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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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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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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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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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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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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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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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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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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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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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8%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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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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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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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者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原因
在关于公积金缴存者使用其他贷款方式购房却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中, 19.4%的新市民因为开发商(卖方)拒绝,38.8%认为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以及贷款额度低而放弃,还有41.9%因为其他原因而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缴存者使用其他贷款方式购房却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原因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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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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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
开发商(卖方)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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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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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手续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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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2.3%
|
贷款额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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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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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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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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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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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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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暂未缴存原因
此次调查还了解到了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人群暂未缴存的原因,其中有14.3%的新市民因为单位不给缴,39.9%认为个体工商户不建立住房公积金,25.5%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不了解等。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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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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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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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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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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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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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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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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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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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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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没有购买住房的计划,不需要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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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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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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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程序复杂,条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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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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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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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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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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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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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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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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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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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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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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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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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已退休/一直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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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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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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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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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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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预期
1、未缴存人群缴存意愿
通过调查了解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有45.8%愿意缴存。选择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仅有4人,占比3.1%,其余96.9%的新市民均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能力
受访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能力为人均1057.4元。其中84.8%的人希望通过“单位代扣代缴”和“银行代扣”的方式缴存。这表明未缴存人群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强烈。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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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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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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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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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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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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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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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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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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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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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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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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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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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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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未缴存新市民对自愿缴存政策的认知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人群有24.1%认为政策允许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认为不允许自愿缴存的有12.9%,而不清楚政策的有62.9%。
未缴存人群对自愿缴存政策的认知情况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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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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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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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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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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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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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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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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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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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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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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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通过新市民调研问卷资料分析得出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
1、房价高企制约居住动力:据统计资料显示,商品房价近年上涨快速,2017年常德市平均房价约为620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00元左右。调查显示,本市新市民人均收入为1928.3元/月,房价水平明显超出新市民的购买能力。快速上涨的商品房价格,不仅拉高了二手房交易价格,也使得租房房租相应上涨。相比于新市民不高的月收入,高企的房价对他们安居动力有负面影响。
2、首付难筹制约购房能力:调查数据显示,在未来两年有计划买房的新市民中,关于限制立即购房的原因问题中,选择“没钱付首付”有62人,占比35.8%;选择“不急于购房”的有54人,占比31.2%;选择“没有找到合适房源”的有37人,占比21.4%。而在关于购房首付来源的问题中,90.1%的受访新市民选择了“家庭积累”。这表明,首付难以筹集是限制本市新市民立即购房的主要原因,对于只能依靠自身不断积累来筹集首付的新市民群体来说,随着商品房价的上涨,购房首付金额也不断上浮,这严重制约了新市民在城市中的购房能力。
3、政策不了解制约购房成本:新市民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政策的认知不足,对已出台的政策了解不够,造成部分新市民购房过程中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享受到比商业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无形之中加大了购房成本。而在调查中,在关于“未缴存人群对自愿缴存政策的认知情况”一题中,仍有62.9%的受访者不清楚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自愿缴存政策。新市民群体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不了解,让他们在购房过程中付出了更高的成本。
4、住房公积金难用制约还贷压力:一方面,部分新市民因为自身外地户籍的原因,长期游离于住房公积金体系之外,购房只能通过商业贷款,难以使用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面,已缴存的新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遇到了重重困难,碰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偏多、无稳定工作者贷款额度较低等问题。在调查中,38.8%已缴存的新市民因为“贷款手续繁琐”及“贷款额度低”的原因,选择了使用其他贷款方式购房。有住房公积金而难以使用,使得原本不宽裕的新市民家庭需要承担更重的还贷压力。
(二)常德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
新市民为常德的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城市建设的点点滴滴都凝聚了他们的辛勤和汗水,他们背井离乡,想在常德中寻找到温暖、幸福的另一个家园,是我们此次调研的目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为新市民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2014年制订并实施了针对新市民的租房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政策,2015年4月开始将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截至2018年5月18日根据中心住房公积金系统实时统计数据显示,全市8373人自由职业者(含新市民)开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07.26万元。让新市民享受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贷款等各项惠民政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5804人次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454万元,3940人自由职业者(含新市民)从住房公积金贷款11.66亿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政策将工资、奖金、福利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按照12%的标准全部配套到位。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限高保低”工作,切实保障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合理。新市民就住房公积工作在中心官方网站上频频点赞,“最多跑一次”简化了新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各项资料,让新市民更加体会到了常德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惠民的优越性。通过调研了解,新市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普遍缺乏认识,有55.8%的新市民不了解,仍有一半以上的新市民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中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高,有32.3%因为贷款手续繁琐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35.1%认为提取手续繁琐,缴存但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原因中有81.2%新市民选择了购、建住房。但是,自由职业者(含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性很明确,出现贷款后不还贷的案件相对较多,给常德住房公积金带来一定资金风险。从新市民调研反映出的上述问题,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应进一步加强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风险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认真做好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管理,及时更新新市民个人信息,跟踪掌握详细情况,进一步加大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催收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应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惠民政策宣传,近一步完善归集、提取、贷款流程,完善和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简化资料,提高办事效率,最终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政策建议
中心根据党和国家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高层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国内网站、新闻媒体舆论热点,通过广泛征求群众关注问题,征求中心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意见,抓住新市民调研核心关键数据,深入分析新市民群体特征、住房状况、住房需求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的政策建议。中心得出的结论是新市民住房问题要解决问题,必须从我国住房公积金顶层设计上改革,方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特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提出以下建议:
总的建议是:尽快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利于地方制订相关细则,具体如下:
1、统一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公积金的管理决策与安全运行负起应有的责任。但依照目前集体决策的形式看,在决策阶段有时很难达成共识,无法形成对公积金管理或运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方向,建议根据修订后新的《住房公积金条例》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力。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名称。
2、统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模式。建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营分离的运行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参管公务员),完善顶层设计,首先是全省统一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主抓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运行监管,尤其是以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为主,以行政执法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及催建、催缴,实现应缴尽缴,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其次是负责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查处,并对骗贷、拒绝偿还贷款的行为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局)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监督等政策性、管理性、协调性的职能,由各县(市、区)管理部设立服务大厅,和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窗口服务、受理业务等各项具体工作。适时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央统一管理,提高资金统筹层级,合理配置各种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强化中央权威,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全国“一盘棋”运营,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作用。地方各县(市、区)管理部改组建立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创建公积金制度新功能的载体,不仅增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金融功能,还能打破地域壁垒,促进资金融通,在全国实现公积金互通互联。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提升服务能力,增加公积金服务人员,切实解决因新市民增加导致工作人员困乏问题。出台住房公积金自由缴存政策和实施细则,强化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吸引力,强化财政支持力度。
3、统一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议建立全国统一,首先是全省统一的与“管营分离”管理模式相协调的共建共享、互动开放的智慧公积金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集中,建立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完成“双贯标”和使用电子检查工具的基础上,开通手机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的通缴、通贷、通存、通查。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通过此次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分析调研数据资料,反映出常德市大部分新市民“获得感”缺失,在城镇中安居之路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仍需国家顶层设计、政府精准发力打破壁垒,全体住房公积金人勤奋工作共同托起新市民幸福安居梦。
2018年5月19日
参考文献:
[1] 张其光,《张其光司长在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5.11;第1-5.
[2] 何欣华,《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需要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套-宝鸡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问题调查》, 2018.4.29 : 1-9.
[3] 常德市统计年鉴2015-2017年;
[4] 常德市鼎城区统计年鉴2015-2017年;
[5] 长沙惟可托信息咨询公司提供调研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