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执法思想,强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下达《催缴通知书》1000份、有54个单位新增开户,为1780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开拓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多措并举 精心组织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的重要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是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有力保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头戏。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中心多措并举,精心组织。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心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的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并在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年初或年终按计划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依法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中心在中心网站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政务网上公开栏,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文书。
三是筛选准备催缴催建的单位,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素材,奠定了基础。中心通过调查研究各区县管理部掌握第一手材料,组织走访民营企业、民营学校、民营幼儿园了解企业现状,排查摸底经济开发区厂区、园区收集职工意见。
(二)严格执法,重点突破
首先是严格执法。在公积金行政执法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能做到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制定处罚数额,经三级审批(较大数额处罚经集体讨论)后执行。
其次是开展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反复宣传。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我们主动深入单位,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送达《催建通知书》,首先让他们明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是职工应享有的权利,缴存公积金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行政执法,坚持以政策宣传教育、催缴催建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事实清楚,宣传到位,仍然没有改正的单位,在行政执法事后,我们实施严格执法,重点突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送达《住房公积金限期缴存告知书》。在其逾期仍未改正的情况下,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在超过规定的陈述、申辩期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宣传工作贯穿在行政执法整个工作程序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方向
2015年,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的是:一是中心应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和法制部门的帮助。通过争取向各级领导汇报后,能够建立我市党委、政府协调机制,将住房公积金归集列入为民办事工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各级政府及公共服务目标、绩效考核目标、企业考核目标等方面。
二是中心应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合理、合法、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积极创新催缴形式,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执法顺利开展。中心应加强与国税、地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局、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写入职工劳动合同文本。
三是中心应实施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应该继续加强执法人力物力的配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学习;按照程序实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
四是针对我市非公企业建缴公积金的覆盖面较低,中心应主动进行上门服务,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尽力满足企业要求,鼓励其缴存;
五是应继续加强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微博、12329热线等宣传力度,采取一些典型执法案件来扩大执法宣传影响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党的“三严三实”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广大公积金缴存户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及行政调解工作必将上升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