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上午,石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发放了两笔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合计55万元。
借款人刘某(申贷27万元)和贺某(申贷28万元),均属石门县人民医院临时职工,他们听说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息,零费用,手续简便,便萌生了贷款买房的想法。在个人开户缴交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刘某和贺某在石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经过管理部审核后认为,其符合贷款条件,准予贷款。借款人刘某和贺某自自缴住房公积金到放款时间合计不超过两个月,他们表示非常满意,他们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好,相对银行贷款利率更低,更惠民,并对石门管理部贷款业务办理的高效率称赞有加。
据统计,石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1至7月份共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业务近100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2000余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