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公积金的管理营运,承担资金保值增值责任。内设3个综合管理科室,辖市直营业部和8个区县(市)管理部,共有职工76人。自2003年实行统一管理以来,市中心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与改善民生、服务益阳经济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符合益阳实际,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管理运作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的“PPSGT”(单位人事制度、绩效管理、监督体系、贷款担保和综合柜员制)五项核心制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改革的背景与思路
市公积金中心成立初,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之际,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和资金营运面临很多困难,6个区县(市)发生经营亏损,1.3亿元违规贷款存在严重风险隐患,威胁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推广阻力大,覆盖率低,贷款业务发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职工队伍素质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管理手段单一,没有激励约束措施,工作激情和创新精神难以充分调动起来。住房金融业务委托银行办理,存在诸多掣肘,影响服务效能。这些问题如一道道屏障,阻碍公积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也对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提出了挑战。市中心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魄力和智慧迎接考验,研究制定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配套推进各项改革。创新用人机制,提高队伍素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工作内生动力;完善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创新担保制度,转变贷款发展方式;创建新的服务模式,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综合运用有效的行政手段、经济措施和市场机制,破除发展障碍,使各项改革汇聚成强大动力,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
二、改革的内容与措施
(一)人事制度(Personnel)
遵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因岗定人,人岗相适”的改革目标,分步推进。一是公开招聘。新进员工由中心制定方案,报市政府办党组批准同意后,委托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新招员工没有编制,实行合同管理,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辞退按规定给予补偿。二是竞争上岗。科级实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四年一届,任期届满,重新竞争,绩效待遇与职位虚实相匹配。三是轮岗交流。科级岗位四年届满通过竞聘取得任职资格,必须异地交流任职,普通职工2-4年轮换岗位,在中心城区和市县间交流。四是待岗制度。在编职工因身体、能力不足等原因暂不适应工作的,可以待岗学习或修养身体,待岗期间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和福利保障。五是因岗定人,针对科室的工作量和网点业务量设置岗位,配备人员,人岗相适,每个岗位的权责利一致。
(二)绩效管理(Performance)
按照“机会均等、效率优先”原则,在全国同行业率先推行绩效管理。全年工作任务按管理项目和业务指标,全部分解、全都量化、全面责任到部门和到个人。绩效管理核心内容是绩效挂钩,考核办法分两个层次设计。第一层次考核部门综合绩效,部门业绩与工作经费和职工绩效工资总额挂钩,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扣减工作经费和总的绩效工资;第二个层次是考核每个员工,职工承担的每项具体工作,经办的每笔业务均与个人绩效挂钩,年终考核汇总计算个人绩效工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以外请假缺勤,不享受绩效待遇。部门和职工个人每月、每周、每天所做的工作,都可以通过绩效考核计算办法知晓自己的绩效工资。
(三)监督体系(Supervision)
坚持内紧外严、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和外监体系。一是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履行稽核审查职能,出台内部稽核与过错追究制度和业务操作风险防控办法,将79项具体业务风险按5级类,实施1-3层权限控制,制定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优化流程、相互监督、责任共担、分级防控的格局,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形成有效制约。二是构建“5+1”的外部监督体系,主动争取各部门支持,成立由市委牵头,联合市审计局、财政局、人行益阳分行、益阳银监分局、政府督查室和市纠纷办聘请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公积金实行全方位监管;审计局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对公积金管理营运的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审计;财政局重点检查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成本控制效果;人行和银监分局检查住房金融政策,利息计算方式和精准程度,业务规范程度,组织风险评估。督查室对单位违规损害职工权益事项启动专项监查,督促单位限期整改,专管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监督市中心的行风建设,公积金在各部门的监督下运行,有效维护了资金安全,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
(四)贷款担保(Guarantee)
2006年引入担保制度,选择保证担保方式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化解和转移公积金贷款风险。针对担保行业现状,结合贷款管理的实际需要,对担保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一是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担保公司进入的原则和条件,以竞标方式选择担保公司,制定担保公司必须退出时担保合同转让事宜处理预案。二是担保风险防范措施。担保公司必须通过落实再担保和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延长担保链防范自身风险,增强抗重大风险能力。三是担保求助服务。借款人意外死亡、遇重大事故、患重大疾病导致贫困无力偿贷的,担保公司必须设立专项资金提供救助,减免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四是建立担保业务监督机制。制定担保业务操作规范,贷款担保业务必须接受市中心的稽核检查,担保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接受市中心的统一管理,违规照章处罚。
(五)综合柜员制(Teller)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特点和社会服务需求的增长变化,打破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在全系统9个网点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每个综合柜员形同一个综合服务窗口,既要坐柜及时受理办结79个服务项目,又要完成每年下达的制度扩面和资金归集指标,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30多名综合柜员任务比较均衡,考核平台相同,业务量相对饱和,遵循工作规范行使职责,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市中心为他们提供适应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让他们充分释放潜能,创造优良的业绩。
三、改革的成效与影响
各项改革配套推进,使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趋完善,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精神被充分激发出来,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张有序,高效运转,年年有新突破,年年有新进展,住房公积金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担当起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助力益阳经济建设的重大使命。
(一)受益人群不断扩大。目前,覆盖全市各类就业群体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全市建制单位3118个,缴存职工21.08万人。累计归集资金73.72亿元,职工提取34.71亿元,归集资金余额39.01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13.07倍、20.06倍和9.98倍。
(二)资金营运安全高效。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774笔,总额62.43亿元,余额39.30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6.64倍、25.69倍和25.52倍,贷存比达到100.73%,贷款逾期率为0.0094%。1.3亿元的违规贷款全部清收到位,风险准备金积累充足,逾期贷款与风险准备金之比为1:438.32。贷款规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主要指标,排全省同行业前列,成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大亮点。
(三)服务经济效果明显。2003年一举扭亏为盈后,累积向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61亿元,均高于省内公积规模相当的其他州市,在全省排第4位。个人贷款主导全市住房金融市场,其市场份额高的年份达到68%,低的年份占到43%,每年公积金贷款形成的商品房销售额占全市总额的30%左右。有效拉动了益阳的住房消费,支撑着楼市的繁荣与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职工素质不断优化。目前,全系统在岗职工75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占32%,研究生学历占28%,经过长期教育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职工的职业水准和文明素养全面提升,探索创新、学习实践、勤勉务实、廉洁自律形成风尚。单位的文明建设与改革发展兼容同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五)行业影响日益扩大。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益阳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改革举措和管理经验,先后编发四期简报就人事制度改革、绩效管理、监管体系和综合柜员制向全国推介。2013年,住建部两次来益阳考察调查,研究分析益阳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模式,受综合柜员制推行的启发,修改并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编制方案。市中心的改革创新实践及取得的成果,为住房公积金的科学管理、制度创新和理论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激励全系统职工同心协力谋发展,创造更多社会价值,成就广大职工的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