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以维护非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非公企业主为重点宣传对象,以争取政府及职能部门支持为依托,以不断调整完善现有政策为推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干劲,坚持走出了一条发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之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宣传引领,解“思想顾虑”认识之惑
为消除非公企业主及职工对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思想顾虑,真正让职工了解政策,提高建制缴存意识,首先,我们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一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近年,我们逐步将宣传面转向非公企业,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对非公企业主,重点宣传公积金税前列支的政策,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企业凝聚人心,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以此帮助企业主打消顾虑,获取支持。对非公企业职工,重点宣传公积金提取、贷款惠民政策、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比较优势等。通过释疑解惑,帮助职工消除模糊认识,培育职工维权意识,变过去要职工缴存为现在职工主动缴存。仅今年1-10月,有近200人次主动到我中心投诉其单位不建立、不缴存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二是探索宣传的创新性。以“领导联点、任务捆绑、全员参与”的方式,对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政策宣传和催建催缴。2014年1-10月,共上门走访非公企业1140家;举办“住房公积金缴存诚信企业评选”、“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职工参与,引导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守法诚信意识;联合《长沙晚报》举办《你说话吧》访谈节目,围绕“缴存公积金不应有公企和私企之别”进行讨论;结合《条例》实施月、“12329”热线开通日、中心成立十周年等,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开设公积金专版专栏、举办在线访谈、接听市民热线,以及印发资料、制作画册、宣传片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部门合力,破“单兵独战”推进之困
为破解过去靠公积金中心“单兵独战”,非公企业建制“推进难”的困局,我们借职能部门的政策优势,合力推动非公企业建制缴存。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把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写进《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实施《长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建立“双联”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20个相关职能部门、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席会议和联动工作归集扩面的“双联”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市总工会将公积金建制缴存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市质监局与住房公积金实行联合年检,市统计局、工信委、商务局协助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各区、县(市)政府均成立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将扩面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部分区县将缴存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书》文本条款,有的还将企业建制情况作为其申请财政资金、推荐人大代表的条件,部分开发园区将归集缴存工作纳入招商合同,作为土地招商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准入条件。
三、政策激励,强“惠民便民”落实之力
我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点解决住房公积金使用难的惠民便民措施,以激发非公企业职工建制缴存积极性,提高制度吸引力。一是适当放宽提取条件。放宽对农民工、非本市户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随即提取;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则每年可申请提取上年度汇缴额的50%;推出职工重大疾病提取等。二是支持职工刚性需求。对首次购买90㎡以下住房的职工,实行可提可贷可对冲政策,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发放非公企业职工公积金贷款3968户11亿元,分别占全市个贷户数、金额的42.3%、41.5%。同时,我们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直接提高低收入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缩小中低收入与高收入职工缴存差距。2014年1-10月,全市有1771家单位近8万名职工将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每月增加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额1600万元。
四、多措并举,创“非公建制”实施之效
一是摸清底数。对全市缴存单位开展年度审验,全面规范缴存账户,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二是会议推进。根据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主要集中在园区的实际,联合园区管委会组织召开非公企业负责人“制度推进会”;结合非公经济组织行业商会、协会的特点,联合市工商联分行业召开“制度推进会”。同时,联合乡镇、街道召开辖区非公企业“制度推进会”。三是分步实施。首先重点推进拟上市企业、知名企业、规模企业及用工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建制缴存,以此逐步向小微企业推广延伸。在企业内部,按照“先骨干后全员、低门槛进入”的原则,允许先在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中建制,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全体员工。同时,在缴存人数、基数、比例等方面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逐步进行规范。四是行政执法。组建住房公积金执法大队,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上门催建催缴,对拒不建制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公示,直至行政处罚和法院强制执行。近三年,共计下发催缴催缴通知书4000余份,整改通知书2000余份,先后对600余家单位在《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曝光公示,对40余家单位行政处罚立案。
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市累计有5680家非公企业近49万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亿元,分别占全市缴存单位、人数、金额的59%、52%、29%。仅2014年1-10月,全市新增899家非公企业2.2万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占全市新开户单位、人数的78%、18%。
近年来,长沙市在推进非公企业建制缴存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推进制度在非公企业全面覆盖仍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公积金改革之路,实现长沙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