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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接地气” 群众来点“赞”

 

   5月起,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走访调查群众,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多次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流程规定作出调整,,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新政。

    一、降低了缴存门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允许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下放区县贷款审批权,降低首付比例,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增加贷款支付方式;实行了省内异地贷款。

    三、实行了月对冲还贷,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拓宽了提取范围: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都可以提取;制订了为子女购房提取、家庭重大疾病、交通事故、子女就学等提取政策。

    四、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四”取消。取消职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后一年后提取规定;取消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取消“购、建房1年以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取消“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5月8日,自由职业者小蒋作为新政策的“享受者”,来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开户,这是中心从新政策制订以来接待的第9名缴存者,办理完手续他开心地说:“我终于有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这是我最近最期望的事情。感谢常德市住房公积金 “接地气”新政策,我要为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个“赞”。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曾欣 2015年5月12日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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