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被评为“湖南省文明行业”,是全行业的光荣,也是全体干部职工20年努力工作的结果。我们将以此为起点,争取向更高层次迈进。因此,分会将此报道稿挂网站,以利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会
2015年4月29日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荣获
“湖南省文明行业”称号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会
2015年4月
长期以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业务创新、提升优质服务,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表彰二0一四届湖南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荣获二0一四届“湖南省文明行业”称号。
文明创建在全行业的发展过程。湖南省有1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分中心(省直、长铁),12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00多人。多年来,在湖南省住建厅和省监管办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各市州管理中心陆续获得了一系列文明称号。有益阳市、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有长沙市、岳阳市、益阳市、怀化市、邵阳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7个管理中心获得了湖南省“文明单位”或“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有常德市、永州市、郴州市、湘潭市4个管理中心获得市“文明单位”或“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有株洲市、娄底市、张家界市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获得市直(省直)“文明机关”或“文明单位”称号。湖南省各市州管理中心有80多个业务大厅和管理部被国家、省、市、县授予“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称号。2015年4月,湖南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都被评为“湖南省文明行业”。
文明创建促进了各项工作。湖南省从1995年开始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随着政策制度的完善、管理水平的提升,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于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2月,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433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1873亿元和1075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1208亿元和762亿元。全省累计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747亿元,累计为79.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53亿元,相当于全省各类金融机构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总量的1/5,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占到全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的25%,成为湖南省政策性住房金融的重要支撑。目前,湖南省有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和衡阳市等4个市,获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获批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有15个,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30.3亿元,已经发放19亿元项目贷款,累计支持建成了200多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同时,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产生的增值收益,已累计为各地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6亿元,支持建成了600多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有效地帮助解决了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文明创建的措施和经验。按照住建部《关于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要求,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坚持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领导重视,创建任务层层落实。一是加强领导,组织有力。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专门下发了文件,明确全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管的领导体制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层层落实。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与湖南省财政厅开展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各市州管理中心每年制订创建工作计划,确定创建工作重点,并将创建工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扩大宣传,强化监督。各管理中心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进企业,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和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征求服务单位及广大缴存职工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不定期对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创建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在工作上查找原因,在制度上落实整改。
优化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按照高效、便民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办理时间,贷款审批从原7天缩为5天,提取、变更审批从原3天缩为1天,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衡阳市、益阳市、常德市、岳阳市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与承办银行采用“银企互联”资金拨付方式,实现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时到账。长沙市、岳阳市、邵阳市、常德市、怀化市、株洲市、永州市、娄底市等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大厅引入承办银行、房产、担保等机构,为缴存职工实行“一站式”办理服务。二是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跟踪办、上门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同时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不同的服务需求。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职工开设绿色服务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职工,指派专人上门服务;针对外出劳务人员实行电话预约,365天随到随办;对批量提取和楼盘按揭贷款,会同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节假日上门组织办理。拓宽了服务渠道,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服务工作环境。目前,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已覆盖所有市、县。各市州管理中心和县(市、区)管理部业务办理大厅,都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书写台和意见箱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分离、低柜台服务、敞开式办公,与职工实现“零距离服务”。四是提供网上互助服务。湖南省14个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都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站,实现了与房产、人民银行、公安、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语音查询或自助查询系统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长沙市、怀化市、常德市、岳阳市等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对缴存职工账户资金异动、业务办理进程、个人贷款还款等进行实时提示。长沙市、常德市、怀化市、岳阳市、永州市、株洲市、省直分中心还建立了网上服务大厅,开通了网上缴存、提取、贷款办理和申请、预约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机制畅通,业务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管理、监督体制逐步健全。湖南省14个管理中心(分中心)都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模式。出台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明确了省级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流向监控和报告制度,从流通环节加强对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管。二是内控机制严谨,资金运行安全。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制订出台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使用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覆盖到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全面推行内部授权管理制度,强化内审稽核,健全内控机制,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完整。近年来,湖南省无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问题,防范骗提骗贷措施有效,贷款逾期率较低,资产质量优良。
以人为本,自身队伍建设增强。近年来,各管理中心(分中心)建立健全服务标准、文明用语、责任追究等规范性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自身修养和业务素质。长沙、益阳、娄底、湘西自治州、常德、衡阳、岳阳等市州管理中心实现了“管运分离”,进一步强化县(市、区)管理部“服务窗口”职能。同时,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省里先后举办了贷款、财务、信息、统计和行政执法培训,全省各管理中心(分中心)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将创建文明单位和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作为主要内容,有机结合,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长沙、岳阳、郴州、湘潭、怀化、自治州等市州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定期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明星的考核和评比。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岳阳市、怀化市、益阳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等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大厅配置了满意度调查系统,强化优质服务理念,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工作内涵。
注重监督,行业形象稳步提升。一是强化审计、财政监督。湖南省住建厅、省监管办要求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实行年度审计制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各市州管理中心(分中心)坚持每年审计,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长沙市、邵阳市、衡阳市、益阳市、株洲市、岳阳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管理中心通过聘请义务行风监督员,给中心提意见、提建议,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做到人员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公开、公正、透明。开展作风建设网上问卷调查,实现政策咨询、监督投诉、业务交流的有机结合。
2015年4月,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评上了“湖南省文明行业”,整个行业深受鼓舞。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将此作为起点。认真总结运用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力争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