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共向727户发放贷款2.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34%、166.23%,环比分别增长34.13%、39.46%,创单月发放贷款最高记录。
今年以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缴存职工为宗旨,以提高资金使用率为目标,以保障资金安全为基础,先后于4月1日和9月11日两次出台共7条新政策,内容有:一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到50万;二是部分提前还贷最低偿还本金额度由3万元调整为2万元;三是放宽职工租房提取条件,四是放宽职工购房提取条件;五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家庭住房套数限制的政策,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最高比例提高至购(建、修)房款的80%;六是贷款受理期限从购买(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建造、大修自住房之日起,至办好房屋产权证后1年内延长至3年内;七是最长借款期限由截止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退休年龄后5年。
新政出台后,中心通过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新闻频道、湘潭经济频道、湘潭电台等多家媒体发布新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官网公布新政,2次举办按揭贷款培训学习新政,在12329公积金热线宣传日、房交会、法治宣传日等大型户外活动中宣传新政,在营业大厅放置业务宣传手册,多措并举,使得新政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项业务均有较大提升,极大地服务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效用,促进了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为湘潭市经济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