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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阻力浅析

 

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基本实现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单位职工全覆盖,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人力资源成本来自于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有保障,简而言之,这些单位都姓“公”。而相对姓“私”的非公企业,开展归集扩面工作难度相当大,全国的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不足20%。究其客观原因,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一、法规权威性不够

    (一)条例权威性不及法律

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2年又进行了条款修订,至今已有十余个年头。从时间性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变,《条例》中部分内容显然已与现状不符,需要及时更新。从制定主体来看,国务院是行政机构,而非立法机构,它颁布的条例只能算作规章,其效力远远不及由人大制定并颁布的法律。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样事关数亿劳动者切身利益和为国民提供福利保障的《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颁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影响。而在这之前,尽管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已实施多年,却没有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明确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以后,我国社保缴纳人数大幅增加,因为企业主或财务负责人均担心“违法”遭受处罚。而目前在进行非公企业扩面宣传时,部分企业代表称不交公积金亦不违法,罚则中最高罚款也仅为5万元,针对一家拥有400名员工的企业,缴存公积金的资金花费远远高于罚款。

    (二)地方行政执法权威性弱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既然是事业单位,部门工作性质就以提供公益服务为主,执法权威性较弱。

    (三)部分地方政府为优化经济环境等目标忽视条例

当前,全国各地都抓经济建设,而非公企业又是最有活力的经济建设来源。许多政府机构大力开发工业园,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大中型非公企业入驻,并对该类企业实行工商、税收等行政办事方面的优惠。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扶持企业成长,常常由政府领导及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一家或多家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不得“为难”企业。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客观上讲,短期内的确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令企业“为难”。部分地方政府就以优化经济环境、扶持经济发展等理由,或明或暗地阻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二、企业方不愿意增加成本

    (一)公积金虽列入成本,但对企业避税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出台了许多鼓励创业的政策,无论是大中企业还是小微企业均越来越多。非公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最大区别,就是不求公益,只求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是扩大销售与降低成本。前者主要涉及营销,纷繁复杂,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要想扩大销售仍需增加成本,比如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等,因此降低成本成为企业的重要手段。目前,除生产型企业外,在以服务为主导的第三产业机构中,最大成本往往是人力成本。近年来,我国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各城市划线的最低工资收入持续上涨,社保的规范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成本。因此,缴存公积金必然推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即表示在最高额度范围内,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免税的。按理说,企业对免税政策是非常欢迎的,但根据座谈会及走访结果来看,企业代表往往对该政策缺乏兴趣。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是中国大部分企业每年交税最多的税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减免这些重头税丝毫不起任何作用。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一般的年度财务报表都是亏损或略微盈利,本身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微乎其微。

    (二)公积金免交个人所得税,但对职工避税作用微小

对职工个人而言,许多企业都通过各种手段规避个人所得税。而收入很高无法合理避税的,一般为高层管理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极少数。据2013年1月23日《河北青年报》载:2012年1至12月累计,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17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5820亿元,比上年下降3.9%。 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下降8%。2011年6月30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而这2400万人中,还有不少央企高薪职工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392万人,这还不包括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农村劳动者。即便如此,个税缴纳人数比例仍不到职工人数的10%。

    (三)企业主担心低门槛进入后成本不断增加

企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势必控制成本。而作为重要成本的人力资源,加工资是显性的,即使随着物价指数上涨,工资增长后并未真正提高购买力,员工也认为加工资是被认可的表现,能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而住房公积金因其互助性、长期性,使这种激励对于老板来说“见效慢”。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针对非公企业都实行“先建制、后调整”的方案,让企业职工以低门槛进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如湖南某城市目前的最低缴存标准是200元(其中个人和单位各占50%)。这种过渡性方案的确有助于减弱非公企业建制阻力,短时间内促进归集扩面。但这种方案事实上是与《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不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因此,地方性过渡方案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形成了矛盾:非公企业主认为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是恩赐,难以接受随着职工收入增长而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要求。缴存职工已渐渐认识到住房公积金亦是自己权益的一部分,主张维护权益,便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帮助企业完成“过渡”后,在年审或进行相关审查时,发现企业未按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要求其依规缴纳。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根据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不断周期性地出台政策提高最低缴存额。此时,企业主将面临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双面夹击的困境,不得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降低利润,从而“损害”企业收益及企业主个人利益。

 

    三、职工方不了解政策、维权意识较差

    (一)政策宣传枯燥乏味,员工一知半解

笔者2012年10月份进行的一次住房公积金网络问卷调查显示,57%的被调查对象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关心、不了解。笔者走访许多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发现宣传资料内容多为业务办理流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介绍亦表达规范、完整,大部分语句均摘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宣传形式一般为折页、小手册等印刷品或电子显示屏。对比业务相近的宣传住房商业贷款或信用消费贷款的银行宣传资料而言,住房公积金宣传资料整体感觉严肃有余、生动不足,文字表述规范刻板,未做到浅显易懂。

    (二)部分城市房价较高,员工认为缴了公积金也对购房帮助不大

一方面,时间差让员工认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不大。许多员工认为房价持续上涨,目前无买房计划,将来即使买房,缴的住房公积金相对于高涨的房价、物价只是杯水车薪。近年来商品房价格上涨情况如图1所示:

图1: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987-2012年以来的国内商品房平均价格及上涨情况表

另一方面,房价与收入差让员工认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不大。

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数据中心2013年11月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仍有18个城市的平均房价超过1万元,6个城市的平均房价高于2万元,如图2所示:

 

排名

城市名称

平均房价

环比上月

同比上年

1

北京

36,373元/㎡

+0.20%

+29.23%

2

上海

28,343元/㎡

+4.06%

+14.31%

3

深圳

24,136元/㎡

-2.73%

+17.66%

4

厦门

21,061元/㎡

+1.67%

+23.77%

5

温州

20,755元/㎡

-0.49%

-7.26%

6

三亚

20,017元/㎡

-4.01%

-2.44%

7

杭州

19,659元/㎡

+2.90%

+4.52%

8

广州

18,637元/㎡

+0.90%

+12.35%

9

南京

17,153元/㎡

+0.59%

+17.59%

10

天津

14,460元/㎡

-1.47%

+9.79%

11

宁波

14,058元/㎡

+3.21%

-0.61%

12

福州

13,689元/㎡

+0.03%

+18.07%

13

青岛

12,222元/㎡

+3.19%

+6.97%

14

珠海

12,164元/㎡

+1.75%

+14.81%

15

金华

11,622元/㎡

-1.54%

+2.25%

16

台州

11,284元/㎡

+1.22%

+3.76%

17

绍兴

10,740元/㎡

+1.47%

-1.59%

18

大连

10,712元/㎡

-2.67%

-1.82%

19

苏州

9,903元/㎡

+3.76%

+0.73%

20

济南

9,418元/㎡

-2.07%

+11.31%

图2: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数据中心2013年11月城市房价统计数据

 

与每平米动辄几万的房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城市的职工年支配收入也才2万元。这就意味着,职工一年的收入可能只够买1平米的房子,穿衣、吃饭、医疗、上学等费用完全不考虑在内。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图3所示:

图3: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榜

    (三)员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不敢维权

现在,我国非公企业已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相关调查显示,目前非公企业内部劳资关系问题较为复杂。在私营企业中,劳资关系主体因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雇员与雇主之间客观存在着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矛盾和纠纷。近几年,“今年迎来史上最难就业季”的新闻层出不穷,原因是随着大学扩招,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大学,毕业后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因此才有大学生卖烧饼、养猪等新闻见诸报端,全社会就业压力愈来愈大。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员工薪资降到最低,对非关键技术性岗位甚至实行长期试用政策。在这样的就业压力下,员工权利和福利难以得到保障。因为员工若提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很可能会失去一份工作。当个人拥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与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得兼得时,员工唯有选择后者。

 

    四、员工流动性大,而住房公积金不能实现全国通缴通贷

    (一)员工跨省频繁流动与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本市使用相矛盾

近年来,随着全国交通设施的完善,人口实现了跨区域大规模流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基本实现了全国通存通兑。异地工作、生活均变得极为常见和方便。然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往的管理体制均是由地级市管理机构执行,跨市甚至跨省流动非常艰难。近几年,国家通过立法、健全平台、合并机构等方式,不断推进社保异地转移,使社保跨市、跨省流动取得了较大突破。住房公积金管理却既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又没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甚至连一个中央机构也没有,要实现跨省贷款、支取、全国通用难于登天。因此,许多在外地工作的员工为图方便,干脆就要求提高工资而不交住房公积金。

    (二)异地缴存、转移手续复杂,异地贷款较难实现

目前,除海南、辽宁等极少数省份试行了省级垂直管理模式,方便省内流动外,其他各地均无法做到全面流动。虽然中部部分城市试行了异地贷款,但政策具有较强的反复性,且中间存在骗取骗贷诸如此类的风险,常常会出现政策阶段性停滞。这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不同;二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不一致,难以实现数据接入和共享;三是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属各市人民政府管辖,财务核算要求各异,城市之间甚至可能出现利益纠纷,资金调度困难。

    (三)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出面缴存,员工工作不稳定期间容易断档

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长期稳定性不同,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员工流动性较大,其原因有:一是企业因管理需要竞争淘汰机制,部分员工在相关考核或评比中表现不佳,被企业淘汰;二是员工本人有较强的职业规划,在某企业学习或掌握某些资源后,自认已达到即定目标,选择跳槽或创业;三是社会风气浮躁,日渐成长起来的80、90后一代享乐思想严重,对一份工作缺乏长久的兴趣,不负责任地游走在各企业之间。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出面缴存,个人缴存部分也由单位代扣,若员工流动性较大,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感觉较为麻烦。同时,员工本人若不仅仅是在一个城市的各单位游走,而是在不同城市的不同企业流动,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会受到一定条件限制。对于员工中途断缴公积金的情况,办理封存等手续也较为复杂,且有可能影响到该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故对于那些“未定心”的职工,其自身也会因为不稳定而宁愿将现金纳入囊中,而不是缴存至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该《决定》还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列在一起,这说明党和政府长期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决心。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就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非公企业建制,要破除上述阻力,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促进立法。将条例上升为法律;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性质及职责;将不缴、欠缴罚则明细化。二是政策扶持。 扶持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予税收优惠; 将住房公积金年审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行政执法权威化常规化。三是加强宣传。要区分企业主、普通员工、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同对象进行宣传;要善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扩大影响; 要引入营销机制开展工作。四是完善管理。要有全国统管机构,统一规划业务管理; 要有全国统一单位形象,统一服务热线,统一业务平台,实现全国信息共享;要加强地区交流,提高资金使用价值。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张道贤 2014年6月30日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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