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随着各级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召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城镇化建设成了热点议题。为此,笔者以湘西自治州为例,就住房公积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住房保障作用试作浅论。
一、支持城镇化建设,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1、住房公积金的根本功能是住房保障功能,支持城镇化建设是服从和服务于深化改革的需要。从2005年至2013年,湘西州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个人购房等方式提取总人数达47780人次,住房公积金受益面达52.1%。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为推动我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帮助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可以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强制缴存的住房保障制度,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且免征个人所得税。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不仅可住房消费,还能享受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3、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化建设,对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据统计,湘西州目前共有非公企业6000余家,其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44家,仅占应建制单位的4%,目前全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6495人。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化建设,实质是用缴存职工的钱,为部分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能切实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精神,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二、住房公积金有能力支持城镇化建设,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1、资金来源长期稳定。随着湘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将持续增加。2005年以来,全州归集额年均增长率15%,至2013年12月底,全州缴存住房公积金者达101800多人,覆盖率81.3%;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7.05亿元,归集余额25.32亿元,覆盖率80.5%。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存储期限长,职工参加工作即开始缴存,直到退休销户归还,其间只有符合条件才能提取或者贷款,符合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占用周期长的要求。
2、资金使用效益显著。至2013年12月底,湘西州累计为34000余户家庭发放了贷款,贷款总额达36.19亿元,贷款余额为22.85亿元,资金运用率达91%,位于全省前列。我州还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先后修建了49045套保障房,为近4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低收入居民家庭解决家庭住房困难。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互惠性在我州城镇化建设中得到进一步发挥。
3、资金风险控制良好。在资金监管上,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以会议议事方式审批资金归集使用计划、预算决算、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适时动态监督。州政府办纪检监察室牵头聘请住房公积金行风监督员,创新了体制外监督模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调配和核算机制,所有设立的银行账户均在州财政局备案并受其监管;通过贷前调查、贷款担保,同检察机关、法院等联合催收贷款,确保资金安全。至2013年12月底,湘西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0.0143%,远低于省监管办规定的0.03%。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化建设、发挥住房保障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级政府要站在关心群众、服务民生、推进城镇化的高度,重视并支持住房公积金归集及运行管理工作,政策上重点扶持倾斜,财政预算上足额安排,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财政、审计、法院、检察院、工商、人社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共同提升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使用水平,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城镇化建设。
2、提高缴存额,扩大覆盖面。一是继续保证资金来源长期稳定。要严格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高缴存基数,把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等工资总额纳入缴存基数;同时提高缴存比例,把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逐年提高到12%。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之中。在缴存上做好“限高保低”工作,科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对低收入贷款职工或者缴存困难职工的贴息、补贴机制,和为进城务工人员、被城镇化农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行性。
3、出台法规,保障职工权益。例如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要出台符合实际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法规,以法律法规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及运行管理;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相关条款如“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写进劳动合同文本中,保障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组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开展“五险一金”联合执法,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法律性。
4、强化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要继续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意识,坚决做到不挤占和挪用住房公积金。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切实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适时监控资金动态,控制和规避风险,确保保值增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住房公积金存贷收支、使用收益等情况。
5、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品牌。实现“五个转型”,即由注重自身建设和经济效益逐步向注重社会效益和制度影响力转型,把归集扩面重点由财政供养单位逐步向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转型;由贷款对象、政策单一逐步向信贷差别化转型;由单纯强调服务方式向塑造民族和行业特色服务品牌转型;由目标管理向以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效能管理转型。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职工搭建标准化的服务和监督平台。加强以提高效能为核心的作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整体服务工作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