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将于下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由现行的12100元上调至13200元。这样一来,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将变成5280元。
据悉,合肥市统计局此前公布的2012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799元,按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2013年合肥市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3200元。而记者了解到,现行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2100元。
本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计算,在此期限内,合肥市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将不能超过2640元,比之前上限提高了220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最高为5280元。
同时,月工资基数下限则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陈丽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