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县职工林某接到催收个贷律师函之后主动到银行偿还了已经连续3个月没有偿还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5876元,并保证今后按期偿还,不再拖欠个贷。这是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近两年与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贷依法依规实行跟踪管理的结果,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
临澧县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0900多万元,同时每年发放个贷3500万元以上。随着住房公积金个贷的不断增长,也出现了极少数缺乏诚信之人,偿还贷款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个贷管理,促使借贷人形成自觉按时偿还贷款的良好习惯,该管理部从2011年开始,坚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个贷风险。对2个月以内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对象,由管理部和委托银行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形式进行催收;对累计3个月不按时偿还的对象,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向贷款对象发出法律催收函,并委托该中心律师上门催收,据统计,近两年来,已发出法律催收函25份,委托律师上门催收16户,这些人均足额偿还所欠贷款,使住房公积金个贷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由于住房公积金个贷有了法律做保障,使该县住房公积金个贷回收率始终保持保持在100%,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为有效地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难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取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