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益阳市中心尝试引入保证担保机制,加强和改进贷款管理,取得初步成效。2009年2月,湖南省监管办听取情况汇报后,肯定益阳的基本做法,同意益阳作为全省公积金贷款担保试点,探索和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机制,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益阳市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担保行业的特点,结合贷款管理实际,重新选择担保公司,完善担保制度,建立健全贷款担保业务监督机制,形成具有益阳特色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模式。几年的实践证明,担保公司介入公积金贷款管理,促进了贷款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保证担保运行模式 目前,承担全市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是益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益阳市唯一一家由政府出资引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治理架构合理,经验丰富,与市内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成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部,组织专门队伍办理担保业务,落实担保责任。 (一)担保的方式与范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公司作为公积金贷款的保证人向市中心承诺,当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时,由其代为偿还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保障市中心债权的实现。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全部贷款都实行担保,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担保公司可拒绝担保。所有贷款都实行反担保制度,借款人将所购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借款的反担保,担保公司即抵押权人,负责抵押资产的管理。 (二)担保保证金制度。担保公司进入之前,先向市中心缴纳一笔固定保证金。担保业务开展后,按担保贷款余额增加额2‰的比例补充保证金。保证金由市中心设专户管理,专门用于落实担保责任,当划扣保证金代还贷款本息后,担保公司及时足额补充。市中心与担保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结算。 (三)贷款风险责任。担保贷款出现的多种风险,均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负责催收。凡逾期3期的贷款,担保公司代还本息,然后向借款人催收。累计拖欠6期以上的,担保公司可选择继续催收,或先结清本息,市中心解除借款合同,授权担保公司依法处置抵押物偿还债务。偿债先清利息,后清本金,本金不足部分担保公司承担损失。 (四)担保收费。担保费率按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服务费一次性收取,贷款提前结清,服务费不分年度退还。目前全市统一费率为0.6%,服务费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借款人支付0.4%,市中心支付0.2%。除此以外,担保公司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贷款业务操作。贷款管理方面,市中心与担保公司有明确分工,市中心负责贷款的受理、审查、审批和放款,其他如资信调查、数据录入、抵押物评估、贷款签约、本息回收、解除抵押等由担保公司负责。担保公司使用市中心的管理系统,按市中心分配权限和贷款流程进行操作。 (六)担保服务。担保公司在市中心8个营业网点设立专柜,配备专人办理担保业务,目前有专职人员22名。担保服务的内容,一是向借款人提供预售楼盘的准确信息,解答贷款业务咨询。二是免费评估抵押房产,提供相关资料,代办贷款有关手续。三是为二手房贷款提供垫款,垫款由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免收资金占用利息。四是用多种方式提示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催收贷款本息。五是贷款本息豁免服务,抵押物损毁灭失,借款人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丧夫劳动能力的,可豁免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二、保证担保彰显效果 担保公司的成功介入,使住房公积金贷款形成管理开放合作,部分业务外包的新格局。为贷款的可持续发展扫清了障碍,也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增添了力量。同时,担保公司占有了稳定的市场,自身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市中心与担保公司出现了互为依托、合作共赢的可喜局面。 (一)贷款量增质升,业务更加规范。2007年至2011年,全市贷款年均增长18.97%,贷款余额年均增长31.22%,贷款逾期率由0.29%降至0.0069%,由于担保公司直接介入贷款管理,这种来自外部利益主体的监督更为切实有效。贷款业务操作更加规范,贷款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能够及时化解,资金实现安全高效营运。 (二)降低了运作成本,提高了管理水平。贷款实行担保后,担保公司承担了大量贷款管理工作,市中心减轻了贷款管理方面的压力,减少了成本投入,节省了人力资源,有利于市中心调整工作部署,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管理措施,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主攻薄弱环节,加强归集扩面和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目前,全系统包括市中心管理机关和8个业务网点,只有员工75名,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各营业网点工作平衡推进,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连续六年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行业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实现了由市文明单位向全省、全国文明单位的跨越。 (三)促进了住房消费,保障了职工安居。担保公司保障债权的实现,市中心解除了贷款风险之忧,积极组织贷款营销,不断扩展贷款市场,增加贷款投放,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提升了广大缴存人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信心,根据个人的消费能力和收入水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建住房,实现安居乐业。5年来,全市共投放公积金贷款288578.07万元,共有2万多名职工获得公积金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问题。全市公积金贷存比达到99%,资金得到充分利用,住房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支持了住房金融,改善了投资环境。担保作为抵御金融风险的辅助工具,其市场化运作机制和防范风险的手段,都优于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贷款风险的预测、评估,贷款风险的日常管控,不良资产的处置等方面,专业化程度高,机制灵活,措施有力,效果更加明显,能充分保障住房金融安全,维护住房金融秩序。在担保服务过程中,担保业务人员时刻关注贷款运行情况,经常与借款人保持联系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诚信知识,提示借款人信守还贷协议,告知违约的不良后果,引导和培育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养,为住房金融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诚信环境。 三、推行保证担保的几点启示 担保制度在我国推行的时间不长,缺乏理论政策支持,加之行业监管乏力和担保企业自身的一些原因,社会公认度不高,也不被公众普遍接受。引入担保制度加强和创新住房公积金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视防范担保违约风险。担保公司作为住房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存在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公积金中心把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末雨绸缪,提前加以预防。一是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市中心应从实际出发提出准入的原则和条件,以竞标的方式选择担保公司,这样选定的担保机构,无论从资质、能力、信誉,还是治理结构和管理经验等方面来看,更可靠一些,更好合作一些。当担保公司无法履行担保合同时,应及时退出,市中心要就解除或终止担保合同的相关事宜,如担保合同转让,转让对价,抵押权转移和保证金使用等相关事宜,提出处理方案,写入担保合同,避免产生纠纷。二是建立担保公司的风险转移机制。担保公司除了不断充实担保保证金外,要建立再担保制度,寻求势力强大的担保集团的再担保,同时,每年购买一定额度的商业保险,通过延长担保链转移和分散风险,提高抗拒重大风险损失的能力。三是完善日常风险管控措施。市中心要向担保公司提出贷款逾期率控制指标,便于担保公司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有效控制逾期风险,尽量降低贷款代偿率和预期率。 (二)重视规范担保业务。从推行担保的实践来看,一个设区城市,只宜选择一家担保公司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如多家介入,各行其是,不便于贷款的统一规范管理。规范担保业务,一是严格执行市中心关于贷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贷款业务流程操作。二是规范服务项目,统一担保服务质量标准,加强贷款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和服务的规范性。三是规范担保服务收费。担保服务费没有统一的标准,收费高了,增加了借款成本和借款人负担,收费低了,担保公司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从益阳的实践来看,初始标准参照市物价局批准的费率最低值即贷款额度的1%,此后随担保贷款规模的扩大作过两次下调,现行费率为0.6%。考虑到担保公司既为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承担了部分贷款业务工作,又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服务,服务费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其中借款人支付0.4%,市中心支付0.2%。这一费率标准和缴费方式,兼顾了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反映较为合理。 (三)坚持平等协商和互信互惠的原则。公积金中心与担保公司虽然性质不同,但同属法律主体,为了一个共同目标,应建立一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密切合作,共谋发展。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划分贷款管理责任,共享住房公积金信息资源、处置不良资产偿还债务及加强公积金制度和担保制度宣传等方面,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相互配合支持,实现合作共赢。 (四)必须加强对贷款担保业务的监督。为使担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起来,全面落实担保责任,优质开展担保服务,共同维护住房金融秩序,公积金中心要从日常管理入手,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督。一是监督担保人员规范办理贷款业务。市中心每年对担保公司负责办理的部分贷款业务每逐笔进行稽核审查,对违反公积金贷款管理行为实行经济处罚。二是每年了解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督促担保公司按规定比例,充实担保风险准备金和担保保证金,不断提升担保实力。三是担保业务人员上班时间接受市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守市中心的工作纪律,执行市中心的服务指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行业的社会形象。(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担保课题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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