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阳中心已推出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近年来,随着该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广大干部职工对保障性、改善性住房的需求的不断增加,办理购房贷款已成为个人解决购房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但有一部分干部职工因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了解,或者购房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原因,在办理购房贷款时选择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而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利率大大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在目前的利率政策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为1308.89元,而即使是按基准利率计算的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也要达到1556.61元,20年下来选择商业性购房贷款比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多支付利息59452.8元。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让更多干部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进一步缓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市中心各管理部从4月份开始已正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据了解,商转公贷款应大致满足以下条件:贷款对象为在该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购买了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购房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贷款条件的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人是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贷款申请人是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所有人或共有人;贷款申请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三期(含三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但商转公贷款期限可不与原贷款一致。此举既为职工节省了利息支出,又加深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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