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事关民生资金安全,事关事业健康发展,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去年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落实省厅领导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工作目标,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为重要抓手,开展了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探索和尝试工作,确保了资金运营、信息数据和队伍成长三安全。下面,我就中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一、“四权法”全面防控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存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每一个过程,存在于业务的每一个流程,存在于操作的每一个层面。中心按照科学配置权力、公开运行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全面监督权力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权、确权、督权、亮权”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理权,落实三个到位。一是内部职权梳理到位。中心围绕人、财、物、钱、事等涉权事项,将关乎缴存人利益和资金安全的内部职权作为重点,通过甄别、提炼,梳理出内部职权64项。二是职权运行依据清理到位。中心通过查条例、看规章、清文件,清理出与各项职权相关的制度27项、办法20个、规定8个。三是职权整理归类到位。按照业务管理、综合管理、财务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五大块,对64项职权进行系统分类和整理登记,基本摸清了内部职权家底。
确权,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职权分解到人到岗。将64项职权逐一分解到中心内设科室、管理部、117个具体工作岗位,使每位工作人员对要做什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防止因“越位”、“缺位”、“错位”而诱发廉政风险。二是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个人查、领导提、群众议、集体定”,现阶段中心已查找廉政风险点276个,最终评估和确认风险点243个。三是分级分类监控风险。按照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和违纪违规的性质等,中心把243个廉政风险点划分为一级风险点28个、二级风险点54个、三级风险点161个,根据风险内容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督、分级负责制度,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督权,严格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制度。按照“做得到、管得住、行得通”的原则,中心修订完善了一系列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新制订了作风效能、离任审计、会计交接等规章制度10项。二是规范流程。中心从每笔业务、每个事项的起点到终点,明确部门、岗位职权,以红、橙、绿“三色”警示风险点,制作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39幅,标注风险点243个,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规定就规范到哪里。三是规范控防。中心根据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制度控制、信息技术控制、资金安全控制的原则,逐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
亮权,拓展三个渠道。一是上桌。中心制作了117块岗位职责公示牌,统一摆放在办公桌,亮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主要职责。二是上墙。制作28块办事指南牌,在各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悬挂上墙,公开办事流程、职能职责、投诉电话等政务内容。三是上网。中心门户网站设立“廉政建设”专栏,将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范所有相关流程图、制度、文件等资料在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三突出”不断深化风险防控
中心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注重深化、拓展、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呈现“三突出”特点:
一是全员防控中突出领导干部。从横向上看,中心所有在职人员都参与了廉政风险防控;从纵向上看,防控工作从决策层向执行层、操作层延伸,并覆盖了中心现有全部岗位。在全员防控基础上,中心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防控,着重查找领导干部用权风险,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对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和管理部负责人实行岗位风险防控,收到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二是全岗覆盖中突出关键岗位。中心采取点上深化、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的方式,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在全岗覆盖中,中心突出提取审批、贷款审批、资金使用和调拨、经费报销、物资采购、基建等涉及资金岗位,突出归集执法、内部稽核、印章保管和使用、档案保管、人事劳资等重要工作岗位;对重点岗位实施不相容设置管理,细化工作运行程序,实现廉政风险有效分解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确保人员廉洁、工作高效。
三是全程监督中突出重点环节。中心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突出预警处置环节,按照信息收集、等级评定、预警处置、督查整改等流程严肃进行预警纠偏。同时,对贷款发放、国债购买、定期转存、人员任用等重点权力进行全程监督。在监督中突出重点环节,如针对贷款发放的资料受理、征信查询、实地调查、额度审批、资料录入、资金划拨等六个环节强化监控措施,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三融入”切实增强防控实效
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和事业发展之中,大力促进防控与反腐互动、防控与发展相融。
一是融入全局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中心始终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全局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队伍健康成长。如中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出现资金安全问题、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为事业发展装上“安全阀”;坚持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异地交流制度,大力推行职工定期轮岗制度和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代理制度,建立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全员业务和廉政教育培训,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是融入信息化建设,促进科技防控。中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中设置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权限,开发使用“后台留痕”系统,业务操作和数据管理实现“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跟踪监督。同时,中心积极探索大额资金调度、空白票据、经费使用等各项业务和内务管理工作的风险防范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减少人为因素,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科技含量。
三是融入作风效能建设,促进形象提升。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治理“庸、懒、散、软”等作风问题,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与作风效能考评工作有机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效显著提高。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服务承诺制度>等五项服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制度,聘请8名行风监督员,深入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有了一些成效,但我们的工作离省厅的要求、与兄弟单位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并全面落实会议要求,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