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廉洁常德的总体要求,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五个结合,确保了资金安全和人员队伍安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注重“完善制度与规范流程”相结合。依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际要求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规,今年,继续修订完善了“业务办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人事教育、监察稽核、内务管理”等6大类72项制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全市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标准。今年已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3次,机关各科室和9个县市区管理部也分别组织了学习培训,促使大家领会制度精髓,熟悉操作流程。实现依靠制度促流程简化,流程优化有制度依据,通过更完善的制度,更规范的流程,进一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
二、注重“绩效考核与风险防控”相结合。为确保资金安全管理,今年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科室、管理部,并建立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分管科室、管理部,科室联系管理部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责任考核制度,对照考核任务,对资金安全管理实行自我防控和业务考核相结合、过程防控与完成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底兑现绩效奖惩,使廉政风险防控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由“务虚”变为“务实”。
三、注重“内部稽核与纪检监察”相结合。结合今年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的建议,继续开展了两次内部稽核审计,对第一次内部稽核审计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再稽核审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四、注重“‘人防’和‘机控’”相结合。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人防”与网上监察系统的“机控”相结合的全方位、动态化预防腐败、强化监督工作新模式。对各科室、管理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和资金运作、业务审批等关键性岗位,建立职权层层分级,风险各负其责的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和资金运作及流向的监控。一方面完善“机控”,即依照管理权限,保留岗位操作人员的业务办理各个环节的修改、补充及审批人员的审批等操作痕迹,防止或杜绝业务办理和数据出现人为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系统查询、身份证识别系统、单点认证登录等科技防控手段,强化信息化科技防控实效。另一方面完善“监控”,即通过电子监控,强化对机关和9个县市区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勤政廉政,提质增效的动态监督,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水平,逐步完善廉政风险日常防控措施和长效防控机制。
五、注重“风险面与风险点”相结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科学排查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个人公积金贷款审批、国债购买和兑现、大额资金调度、利息结算、经费管理使用”等6大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面;共查找出197个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9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力目录,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权力2项,重大事项及内部管理权力7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定细化实施方案”,在排查出的42个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中,A级风险岗位17个,B级风险岗位14个,C级风险岗位11个,进一步科学设置了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等级、单位及岗位廉政的风险等级,促使廉政风险进一步防控到位。按照"流程监管、节点控制、动态防控、制度规范"的要求,根据每个风险面、针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科学预防监管机制,通过流程再造进行巩固,实现权力制衡,形成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按照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组织管理原则,对内部职能进行整合,使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均由不同的部门或岗位来执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区隔与协调,实现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和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