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从体制上解决了我国在住房保障方面长期存在的“大包大揽、供应不足、包袱沉重”的窘况,建立了国家、单位和个人在住房建设资金上三者合理负担的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责任、信心和能力,而且大力拉动了住房消费,促进了各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近20年来,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卓越的成效。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越来越认同。尽管如此,我们国家,特别是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也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诸如: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未能依法履行缴存公积金义务,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展缓慢,资金使用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事关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许多方面。因此,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努力做好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刚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从目前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时间还不是很长,法律、法规、制度尚需健全和完善,而且在运行管理机制上实行的具体办法还不尽完善,所以需要我们进一步规范业务法规和政策。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编制,做好相应工作;另一方面又要结合我县实际,依据《条例》组织制定管理细则和具体办法,建立刚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从而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选准工作突破口强化归集力度。归集工作是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首要环节,选准工作突破口,努力扩大覆盖面。要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和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详细摸底,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发动,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理解缴存公积金的效益所在,目标所在;充分发挥工会监督作用,把住房公积金建立和缴存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高透明度;切实行使行政执法权,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无故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依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或强制执行。同时还要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三、进一步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发展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情况,抓紧清理影响职工贷款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要拓展贷款范围,积极发展职工购买商品房、 “二手房”、及职工建造住房贷款;积极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建立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公制度,切实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事时间,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职工提供便利;积极清理贷款各环节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要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加强贷前审查和还款情况跟踪监督,建立对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完善个人贷款档案管理,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和“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权利和义务,全面介绍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培育职工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积极性,引导居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改善居住条件,从而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