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综述
2010年,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0.84亿元,累计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7.12亿元,累计向32662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66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3亿元;累计投入房地产市场达52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稳步推进,缴存人数达23.39万人
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归集到位的情况下,湘潭中心以园区企业、改制企业、乡镇机关和卫生院为重点,将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向民营企业及乡镇推进。中心充分发挥委托银行与企业的信贷往来关系作用,以贷促缴,在银行的配合下,多次深入九华、高新、昭山等园区各类企业及目前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点单位,催缴住房公积金。
2010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81家,新增缴存职工人数7357人,归集住房公积金9.56亿元,同比增加1.84亿元,增长率23.87%。
目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23.39万人,覆盖率86.36%。
■提升服务促发展,职工提取公积金6.37亿元
湘潭中心始终把“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中心服务品牌。
一方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将办事制度、业务流程、工作情况等在中心网站上公示,并利用网站的“热点解答”平台,畅通职工监督渠道。同时完善业务回访制度,由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末从工作人员办理的业务中随机抽取5至10笔进行电话回访,根据客户反馈意见打分评比,评选“服务明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另一方面,推行人性化管理,继续实施“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集中服务”三项服务承诺制。近年来,共计对不便来管理中心办理业务的职工提供上门服务382次;提供电话预约服务55次。
多年来,湘潭中心一直遵循“应提尽提”、“可提可贷可冲抵”的宽松政策。2010年全市共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2442笔,提取金额6.37亿元,同比增加1.24亿元,增长率24.20%。
■住房公积金放贷5.6个亿,圆4037名职工住房梦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贷款购房、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全年共向4037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5.60亿元,新增按揭合作房地产公司14家,新增按揭合作楼盘22个。目前中心已与全市的55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82个住宅项目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在按揭贷款管理方面,重点支持具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为暂无抵押房产的职工提供住房贷款。2010年共计召开审贷专题会议16次,办理按揭贷款业务2487笔,按揭贷款金额3.89亿元。
与此同时,不断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举措。一方面与房产局产权处进行协商,利用二手房产交易监管系统推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购房职工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积极与长沙、株洲中心洽谈三市异地贷款合作事宜,并签订“长株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合作协议书”,实现了三市住房公积金互通。
目前中心已初步形成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转按揭贷款、现房抵押贷款、异地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等贷款品种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体系。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
为确保资金安全,湘潭中心对提取、财务、按揭贷款等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采取“稽核前移”办法,逐笔审核,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杜绝骗提骗贷行为,中心利用房产局房产交易信息平台,对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在网上登记备案系统中增加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查功能,从而在房屋交易源头上保证了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有效地杜绝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截止2010年底,共计拒绝提取87笔,拒绝贷款41笔,退回住房公积金220万元。
为减轻职工贷款成本,中心不要求提供担保,而是通过与财政、纪委、借款人单位一起建立贷款发放、回收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恶意欠贷职工采取组织谈话、媒体曝光、财政代扣工资还贷等强制措施,使贷款逾期率从2004年10月的5.67%下降为当前的0.18%;贷款逾期金额从当时的2634.73万元下降到241.55万元,其中2004年11月后发放贷款17.20亿元,逾期金额仅为47.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