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营业厅门前警灯闪烁,黄XX等三名涉嫌伪造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被营业厅工作人员识破,现场抓获后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三名以虚假资料套取公积金的人员已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事拘留。
近日,个别网络论坛一则“代办公积金提取”广告牌引起了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注意,该广告明示:“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服务,提供一切所需资料,事后收费”。根据国家法律和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管理规定,对违法提供虚假资料的不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利用伪造资料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通报其单位行政处理,并记录在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不良记录档案。
一些中介公司迎合个别公积金缴存人在不符合公积金支取规定的情况下想套取公积金的心理,通过伪造《房地产卖买合同》、《契税完税证》、《结婚证》等手段,帮助其非法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机赚取高额代办费用。令人惊讶的是,相当多的涉案公积金缴存人竟然误认为“既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都是我们自己的,为什么取自己的钱也违法?
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指出: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虽然由单位和在职职工按同一比例共同缴存,实际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合法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只有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最大的优势就是“互助功能”,如果大家都想随意支取,住房公积金资金余额不断减少,哪里来的低息贷款?而且,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利息免征利息税。职工一旦离退休可以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中的所有余额。所以,如无购房需要,职工大可不必费尽心思提前支取。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发生突发事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已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部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防范非法套取、提现公积金的行为,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与房产局、人民银行、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网络信息共享机制,配备了公民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因此持伪造、变造、卖买等虚假资料非法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很难得逞。另外,奉劝个别人员不要以身试法,非法套取、提现公积金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伪造《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结婚证》等材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有关单位或个人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发票的,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虽然没有上述情节,有关中介公司为牟利而协助他人以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为其经营业务的,同样是虚构了法定提取公积金之事实,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果使用了为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所伪造的各种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