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9月4日电(记者 王晖余)海南省政府日前出台《海南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积金个人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给予利息补贴。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减轻住房贷款还贷压力,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运用住房公积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组合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属于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还行为;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贷款贴息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但借款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以及借款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在贴息额度方面,海南省政府规定,低保家庭购买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自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照借款人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核定,其他借款人贴息额度按照借款人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50%核定。年度最高贴息额为2200元,超过2200元的按2200元计发。
海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积金个人贷款贴息制度将经过申请、审核、公示、核准、发放等一系列程序。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将取消借款人以后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资格,并由原承办的分支机构负责收回借款人已获得的贴息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海南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须具备4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