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云南临沧临沧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夫妇棒杀25岁患精神病儿子一案在临沧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二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张晓宇系主犯,温秀萍系从犯。审判长认为,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才让他们走上这条路。
张晓宇、温秀萍夫妇在接受庭审。
云南信息报8月18日报道 临沧电台台长夫妇杀子案曾在当地引起了一场不小的地震。人们不相信父母会歧视自己的儿子,哪怕他患有精神病。也不相信“杀了他”真的是对他的一种救赎。
“我们爱得极端。孩子从小就优秀,我们给他最好的东西,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他身上……他的病,我们承受不了。”父亲说。“他死了就好了,等他死了,我们可以把临沧的房子卖了到昆明去买房住。”母亲曾说。
可是,那是一个生命,“这是对生命权的亵渎”,公诉人说。“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才让你走上这条路。”审判长说。
究竟是什么“杀”死了张黎?是什么“杀”死了一个“社会地位很高”的家庭?昨日,该案在临沧中院开庭审理。
指控:杀子夫妇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日,临沧中院的大法庭座无虚席,300多人参加了旁听。张晓宇和温秀萍被带上庭时,旁听席上的家属一阵唏嘘。“瘦了!”一位老人说。曾经人前光鲜的两夫妇,穿着黄马褂,精神沮丧。庭审中的大多数时候,他们弯着腰、低着头。
公诉人指控,因儿子张黎10多年来患有精神病,且近期病情加重,1月3日清晨,张晓宇跟妻子温秀萍预谋杀掉亲生儿子。随后,夫妻二人一起,到煤气店买了两罐煤气,准备在当晚儿子睡着后,毒死张黎,并制造煤气中毒的假象。
1月4日晚,夫妇俩在给张黎的中药中,加大了剂量。1月5日凌晨三点,他们悄悄起来先拧开液化气开关,反锁上门窗。不想张黎惊醒后发现,用手机报警,称“有人要害我,你们快点来”。一直站在门外的张晓宇夫妇,当时在门外听到了儿子的报警,决定用棍棒将儿子敲死。
打开门后他们冲进去,趁张黎不备,张晓宇用棍棒敲打张黎的头部数下,张黎晕了过去,他们将他拖到客厅,发现张黎没死,张晓宇继续敲,最终打死张黎。两人试图将儿子的尸体抛出窗外,但由于儿子太重,放弃了“抛尸”。随后,张晓宇报警称:儿子精神病发作要杀夫妇俩,请警察快去。
公诉人认为,二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张晓宇系主犯,温秀萍系从犯。
异议夫妇俩谁是主犯从犯
针对公诉人的指控,张晓宇二人都表示认罪。在公诉人当庭播放现场勘验照片时,面对到处是血的家、血泊中儿子的尸体,他们都不敢抬头看。张晓宇对案件事实的几个细节有异议,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张晓宇是不是主犯的问题上。
张晓宇的辩护人认为,此案不宜分主从犯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张晓宇说都是他一人干的,是想替妻子扛罪。但事实不是这样的。”辩护人说,从庭审中张晓宇对妻子的一些参与行为的指证,以及之前两被告的供述,两被告之间是一个共商的过程,随着事情并没有向两人商量的方向演变,张黎发现煤气报了案,张晓宇、温秀萍冲进房间,要是没有两人共同按倒张黎,凭张黎1.7米多高、70多公斤重的身材,谁强谁弱,显而易见。也就是说,没有温秀萍的积极参与和协作,这个过程很难实施。温秀萍还用毛巾捂住张黎的嘴巴和鼻子,不让他呼吸。
而温秀萍的辩护人认为,从温秀萍参与、实施案件过程来看,她只是起到次要作用,具体表现在:首先提出要杀害张黎的是被告张晓宇,温秀萍是在他的一再邀约下才答应的;其次,预谋、策划、杀害张黎的人也是张晓宇,他首先提出要用煤气毒害张黎,后将煤气搬回家中,准备木棒等都是其一人所为,用木棒击打受害人致使其死亡的也是张晓宇。用毛巾堵住受害人的嘴不让其呼吸则没有充足证据。用煤气毒害张黎不成,后听见其报警进入房间后,把受害人按倒在床用木棒击打其头部的人也是张晓宇。
最后陈述时,张晓宇说:“我很后悔,我认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温秀萍说:“儿子的死不是我的本意,我不奢望他的原谅。希望法庭能从宽处理我。”法庭表示,因案情重大,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宣判。
庭审
对话
张晓宇:“长期的压抑,我们蒙蔽了心智”
张晓宇,这位在临沧宣传界成绩卓著的电台台长,曾被领导评价为“从基层一路奋斗过来的拉祜族优秀民族干部”。如今,52岁的他站在被告席上,佝偻着背,满头白发,小心地回答提问,认真的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被告人张晓宇,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捕吗?
张晓宇:……(发呆)
审判长:你们怎么产生杀儿子的念头的?
张晓宇:产生这个念头,一言难尽……儿子患病十多年,我经常出差。我爱人付出得更多,辞了工作,还到昆明陪他上了四年的大学。有时候她说她受不了了,说张黎被车撞死就好了,我在浙江出差,她打电话来说张黎又犯病了,说要杀她,还说“他死了就好了,等他死了,我们可以把临沧的房子卖了到昆明去买房住……他这样说我就听进去了。我们是长期压抑,蒙蔽了心智。
公诉人:你和妻子谁先提出来杀人的?
张晓宇:是我先提的。
公诉人:如何提的?
张晓宇:我说这孩子患病10多年了,治不好了,也受不了了,让他安乐死吧。我开车去买液化气……
公诉人:想造成他中毒的假象?
张晓宇:是的。没想到他醒了报警了,我们在房门外听见了。就开门冲了进去。
公诉人:你们冲进去发生了什么?
张晓宇:我媳妇把张黎按倒在床上,我用顶门的木棒打了他几棒。
公诉人:他死了没?
张晓宇:没有,我们把他抬到客厅。我媳妇用毛巾堵住他的嘴和鼻子,想闷死他。
公诉人:这回死了没?
张晓宇:没有。后来我又打了几棒才死的。
公诉人:你们想把他抛出窗外,制造跳楼的假象?
张晓宇:是的,但抱不动,就放弃了。
公诉人:整个过程中你身上有没有受伤?
张晓宇:我的手受伤了,他来抢木棒,被木棒擦伤的。我打他时把他屋里的灯泡也打碎了。
辩护人甲(张的辩护人,下同):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你说你妻子什么都没做,全都是你做的,是不是想为她扛责任?
张晓宇:是的。
辩护人甲:你和你妻子爱不爱你的儿子?
张晓宇:麻烦重复一遍。
辩护人甲:你们爱不爱你们的儿子张黎?
张晓宇:爱(一下反应过来似的),当然爱!
辩护人甲:爱到什么程度?
张晓宇:爱到……我们爱得极端。孩子从小就优秀,我们力争给他提供最好的环境,给他最好的东西,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他身上,我们希望他出人头地、做幸福快乐的人,没想到……他连做一个正常人都那么难。我们承受不住。十多年了,他不发病时,就是一个好人,发起病来就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十多年啊,这个家没有任何的快乐而言。
辩护人甲:他发病时会有什么表现?
张晓宇:他得的是间歇式情感精神障碍,就是心情稍微不好,别人稍惹到他一点,就会发病。发起病来就会暴躁,有语言攻击,说要杀人,跟我们无理地吵架。这次就是我不同意他去世博会,他一个得病的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们怎么可能放心,我好言哄他,说要跟单位请假,会影响工作,他就说要把单位领导都杀掉,还说把我和他妈都杀掉。大半夜来砸我们的门,折腾了一晚上。
辩护人甲:他只是语言攻击,对你们动过手吗?
张晓宇:没有,只是语言上。不过有一次他犯病说要杀单位某科长,我在他书架上找到一把菜刀。
辩护人甲:案发前他的病情怎样?
张晓宇:很特殊,近期发病频繁。
辩护人甲:张黎有没有女友,有没有定亲?
张晓宇:有的,我们去提过亲。以后考虑给他们完婚生子的。但他女朋友也渐渐发现他不正常,给他妈打电话说,他一夜一夜睡不着,在房间里走出走进,问是不是精神上有什么问题。我们很担心要是他们分手了刺激到他。
审判长:据供述,在1999年张黎刚生病时,你产生过杀他的念头,是这样吗?
张晓宇:我,没有。
温秀萍:不愿看到儿子痛苦,“不如一了百了”
温秀萍,曾经是一名警花,年轻时,因为家境的良好和样貌俊俏而备受年轻小伙子们的瞩目。为了爱情,她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与“贫穷却有才华”的张晓宇结婚。为了儿子,她毅然提前从工作岗位上退休,专门照料儿子,甚至跟随儿子一起到昆明陪读四年大学。
邻居说她“为人谦和,文静,柔弱”。 这与那位搬煤气罐欲毒死儿子、“用毛巾捂住儿子嘴想闷死他”的母亲,判若两人。而昨日庭上,温秀萍苍老得让你找不出以前的丁点影子,她在庭上几度哭泣,花白的头发胡乱地扎在脑后。如果张黎不死,她说不定可以抱孙子了。
辩护人乙(温的辩护人,下同):案发当天是谁加大了张黎的用药剂量?
温秀萍:是他,我丈夫张晓宇。平时都是我准备这些,那天我熬好药给张黎,他说还早没喝,后来张晓宇拿去重新加大了剂量。
辩护人乙:谁买的液化气?
温秀萍:他。他开着单位的车去买的。我只是跟他坐在车上,站在那家店旁边。
辩护人乙:案发当晚,你们冲进张黎的房间,是你按着张黎好给张晓宇打吗?
温秀萍:我没有!我只是搂着他的肩,跟他说黎黎(张黎小名),你别这样,你要说什么。后来张晓宇在后面推我,张黎绊到了东西,我和他一起倒在床上。张晓宇就拿棒子砸他。
辩护人乙:把张黎拖到客厅后,你用毛巾捂着他的嘴,想闷死他?
温秀萍:我没有!我看到他脸上很多血,是用毛巾擦他脸上的血。
辩护人乙:你和丈夫爱你们的儿子吗?
温秀萍:爱!他有25岁,25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想着让我的儿子过好。他得病后,我辞了工作照顾他,我陪他到昆明上大学,在那租房子住了4年。我领他到处去看医生。但是没办法,治不好了。发起病来,他就不是他了,他痛苦,他肯定会痛苦,他还会遭人笑骂,我不愿看到他痛苦。
辩护人甲:温秀萍,你不要推诿虚构,如实供述。你之前说,杀人是张晓宇提出来的,他多次说服你你才同意的,“多次”是什么概念?
温秀萍:1月2日当天他说了很多次。
辩护人甲:张黎有多高多重?
温秀萍:一米七几,70多公斤。
辩护人甲:他父亲有多高多重?
温秀萍:一米六几,记不清了。
辩护人甲:我要问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忙,一个一米六几的中年人能打得过一米七几、70多公斤的交警吗?当时冲进张黎的屋子,你究竟做了些什么?
温秀萍:我什么都没做。我们不知怎么倒在了床上,我丈夫在打儿子,我吓得目瞪口呆躲在一边,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什么也没做!
审判长:你儿子病了为什么不去治病,却要用杀人来解决?
温秀萍:他谈女友后女友发现他的病了。我就想啊,要是我家黎黎正常,别家的姑娘有精神病我们也不会要,早晚是会分手的。不可能有人会像父母那样去照顾他,没人能受得了他,肯定不会有好的结果。要是有小孩,还会遗传给小孩。还不如一了百了……我想不清楚,我脑袋坏了,我当初要想得清楚,就不可能杀我的儿子了。(边说边哭)
审判长:你平时有没有“张黎被车撞死就好了”之类的念头?
温秀萍:没有。
审判长:是谁先提出来杀人的?
温秀萍:是我丈夫(张晓宇)。
审判长:你没有阻止过他?
温秀萍:我一直很犹豫。作决定的第二天,我们去外面遛狗,我心情复杂,就跟他说,可怜的黎黎,明天就看不到他喜欢的电视节目了,他爱看足球。我说要不算了。他就教训我说:“叫你不要说了,说了我就左右为难!”
审判长:是谁提出抛尸的?
温秀萍:是他。
审判长: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温秀萍:当时……我……我没怎么想。审判长,你不要问我怎么想的了,我想不起来,我当时脑子是空白的,我没怎么想。
人民陪审员:你是警察,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你劝解你丈夫时有没有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即使张黎有精神病,你也无权剥夺他的生命?
温秀萍:没有。我一劝他,他就说,你就同意我一回,10年前那次要是你同意了,我就杀了他了,也不会到今天的局面。当时刚发现娃娃得病,娃娃出院后,他就说干脆整死他算了。我求他,说娃娃都出院了,会好起来的,他不同意,我给他跪下了,又哭又求,他才同意了。
审判长:张黎有没有伤害过你们夫妇或别人?
温秀萍:没有。只是脾气暴躁,砸东西,说要杀了我们。
审判长:那他有没有准备过杀别人的作案工具?
温秀萍:我没看见过。
关注
鉴定结论:张晓宇夫妇作案时精神正常
该案案发后,包括张晓宇的哥哥张晓春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张晓宇精神上是有问题的,不然不可能那样残忍的杀害自己的爱子。临沧市精神病医院前院长、精神病专家陶相龙也曾说,他认为张晓宇也属于潜在的精神病患者,应该有着明显的“偏执型人格”。
据了解,在张晓宇夫妇被捕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后悔或对自身案子的关注”。警方证实,除非在审讯时,要不他们只字不提死去的儿子,看上去跟没事人一样。而温秀萍自进入看守所后,整夜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缘由仅仅是惦记工资还发不发,自家的房子该怎么办,还交待民警有空一定要去帮她把家中喂养的狗和鸡放了。这一现象让人觉得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这样一来,张晓宇夫妇的精神状况就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如果他们作案时精神有问题,那么将直接影响此案的判决结果。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昨日,公诉人出示了两份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两份结论都显示:张晓宇和温秀萍没有精神病,作案时精神正常,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没有意见,我们是正常的。”被问到对鉴定结论的看法时,张晓宇这样强调。
立功情节:张晓宇在看守所曾救下自杀狱友
张晓宇说他一共向儿子打了15棒,这15棒,让他的家成了血泊,让他的儿子后脑勺开花。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位一而再、再而三狠心杀子的父亲,却在看守所救了人。
昨日,张晓宇的辩护人拿出一份证据,这是一份临沧市临翔区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 2010年4月28日,临沧市临翔区看守所某号监室,张晓宇的一狱友用钢筋上吊自杀,他与另两位同监室的在押人员及时将其救下。在救助过程中,张晓宇采取了自己知道的一些急救措施,对挽救其生命起到了一定作用。这位自杀者,据说是一名运输毒品犯罪嫌疑人。
“张晓宇被关押期间,救助了他人生命,具有立功表现。”辩护人说,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这个“立功情节”也得到了公诉人和审判长的一致认可。
启示
精神病患者需要社会更多理解关爱
值得关注的是,控辩双方、被告人除了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外,都不约而同的涉及到案件给人们带来的启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对精神病人的歧视问题、法律意识、生命意识淡薄问题等等。而这场人间悲剧给人们的启示却远不至于此。
启示一: 父母不应把子女当成私产随意处置
公诉人说,教育孩子以及关爱孩子的方式是案发的思想根源。二被告人对张黎过分溺爱,从小丰衣足食、衣食无忧,无论从精神上、物质上都对张黎付出太多,父母为他艰辛付出,目的就是为了他能早日成才,然而他们得到的却是心寒。患病后的张黎对两人态度越发恶劣,渐渐让他们失去了希望,付出的爱逐渐变成了恨。从希望到绝望,而产生了杀死儿子的恶念。“在这里,希望天下的父母对子女应爱护有度、管教有方。”
而温秀萍的辩护人说:“张晓宇和温秀萍是爱张黎的,但这种爱是扭曲的爱。希望值高,虚荣心强,后面得病了,就深深痛惜失望,甚至想毁灭他。”“父母不应该把子女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处置。”
启示二:生命和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
公诉人还表示,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案件发生的一个原因。二被告人,一个是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一个是退休的政法干警,应该说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的。而二被告人置法律于不顾,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面子草菅人命,于法、于情、于理都是不可宽恕的。这真实反映了二被告人对法律的错识,当情与法冲突时,不惜选择以身试法,酿成了今天的后果。“他们的行为,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启示三:请别再歧视精神病人
张晓宇说,张黎患精神病已10多年,夫妇俩为阻止不好的事情发生、消除社会隐患,便将其杀害,为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他写了一封致临沧精神病人家属的公开信,就想以此警示和教育其他患有精神病的家属正确看待,精神病患者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这时审判长打断他:“你在致精神病人家属的公开信中写到:‘精神病人与正常人是一样的,他们也需要周围人的关心、爱护,地位是平等的’,但你刚提到杀死儿子是为消除社会隐患,这点认识上还是不足,这也是你今天为什么走到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审判的原因。”
张晓宇的辩护人则说,从犯罪以后到今天,张晓宇有深深的悔过,他在看守所写了一封《致精神病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中最后一句:“祝所有精神病患者家属,学法与守法同在,生命与尊重同在。”可以看出,他的心路历程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