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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五心服务举措 落实文明创建工作

 

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

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以“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工作目标,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推出“真心、贴心、倾心、诚心、尽心”的“五心”服务举措,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将惠民利民服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1、“真心”服务:用足用活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效率。

多年来,对于职工购、建自住房一直坚持“应提尽提”、“职工同户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后不足部分再申请贷款”等政策。为解决职工购建房资金短缺,实行购建自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很多家庭只需准备少部分自有资金再加上提取的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购得一套理想的自住房,至20103月底,购建房累计提取17.24亿元,有效缓解了职工的资金困难。为减轻职工还款压力,从1999年开始,在全省率先推出按季代扣住房公积金还贷。借款人夫妇双方在签署贷款合同的同时签署《授权书》,中心按季自动代扣借款人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款对冲还款,直到贷款还清。除此之外,还允许借款人同户直属血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还清贷款等多种提取还贷方式。

2、“贴心”服务:实行零收费制度,减轻职工群众负担。

不向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单位和职工收取分文费用,是中心成立来一直坚持和奉行的原则。为降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本,中心不要求提供担保,省去了职工的担保费用。而且中心从未向贷款职工收取或代收公证、保险等费用,就连各种资料工本费用都是通过中心增收节支来解决。截止20103月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647笔,贷款总额19.41亿元,仅担保费一项就高达1940余万元,平均每户节约担保费用650元,大大减轻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负担。同时中心与纪委、监察、财政、法院等部门联合,加大清欠力度,积极化解风险。对恶意欠贷职工采取组织谈话、媒体曝光、财政(所在单位)代扣工资、发放催收律师函等强制措施进行清收。贷款逾期率从2004年的3.11%下降到当前的0.19%

3、“倾心”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为确保资金安全,中心要求每笔业务必须核对身份,由职工本人签字。针对不便于来中心签字的职工群众,中心从2007年起就推出三项服务承诺:一是对身体残疾、住院等行动不便的职工,中心指派专人上门服务;二是外出劳务人员无法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业务,实行电话预约,36524小时随到随办(中心办公楼有24小时值班的保安可以随时接待);三是对批量提取和楼盘按揭贷款,为保证职工正常工作,中心员工会同职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节假日上门组织办理。截止20103月底,共计对不便来中心办理业务的职工提供上门服务162次;提供电话预约服务35次;提供上门集中办理25次,办理业务939笔,提取金额1498.25万元;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批量办理按揭贷款业务3133笔,按揭贷款金额4.54亿元。

4、“诚心”服务:创新提取政策,惠及困难职工家庭。

2008年以来,中心推出三项提取新政:一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2年未重新就业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二是低保家庭租房居住,可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三是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使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三项提取新政出台,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当前困难。截止20103月,共计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提取2921笔,提取金额865.5万元;对低保家庭支付租金提取1833笔,提取金额829.69万元;对大病家庭支付医疗费提取203笔,提取金额92.19万元。

5、“尽心”服务:创新贷款业务,满足职工不同的需求。

中心以缴存人的不同需求为出发点,从四个方面创新贷款业务。一是针对刚参加工作的年青职工没有贷款抵押物和部分职工在商业银行取得住房贷款未享受低息贷款政策的实际情况,于2007年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和商业贷款置换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二是根据国家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走向,建立灵活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机制。最高贷款限额由原来的几万元,逐步调整到了目前的3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30年;三是取消户籍限制,外地户籍职工只要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自住房均可申请贷款;四是借款人与父母或子女(含配偶)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增加其中一对符合条件的夫妇作为共同借款人,以提高借款人可贷额度。目前中心已初步形成由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现房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多种贷款品种组成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体系。

亲情化的服务举措,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人性化的服务政策,增强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截止20103月底,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83%;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3.34亿元;累计个人提取公积金22.2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41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00多万元;累计投入房地产市场40多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湘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公积金管理分会 作者:沈润名 2010年6月9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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