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为支持地震重灾区户籍的在郴职工帮助其家庭克服困难、重建家园,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第一时间出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地震重灾区户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告》,为灾区籍在郴职工大开“绿灯”。
根据规定,在郴州市[含所辖11个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户籍在青海省的职工及配偶,凭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服务大厅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