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从2007年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加入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开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评价工作,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对申请人的信用消费、贷款额度、逾期还款次数等信用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查询、评价。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根据信用报告拒绝发放贷款。启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以来,我市已有多名信用不良者被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规定,信用记录不良不予发放贷款的标准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有贷款记录中: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当前3期、累计12期或最高逾期6期以上的;信用卡最近24个月非正常透支12次以上的。
近期,人行长沙中心支行将同意各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通个人征信系统,届时,本市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窗口将由市中心一个拓展到各区县(市)九个。此举将极大地方便广大缴存人及时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因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应珍惜信用记录,为申请相关信贷业务提供良好的信用支持。
(委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