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 突出文明建设
积极探索民族地区发展住房公积金的特色之路
李炎
在省监管办、州委、州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明建设为推手,倡导宗旨服务,关注社会民生,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狠抓优质服务,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打造软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中心把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单位的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丰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内涵,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扩大了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2007年,中心荣获州委、州政府授予的“州级文明单位”称号,省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小组授予的“省巾帼文明岗”称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文明窗口单位”称号;2008年荣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文明单位”称号,全国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小组授予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中心州直管理部、泸溪县管理部被州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一、另辟蹊径,科学发展
2005年底,中心虽然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但调整进程和其他工作已经滞后于全省其他地区中心。当时的状况:一是业务总量少,管理水平低。2005年底,中心住房公积金累计缴交额仅3多亿多元,下发的管理性文件不到5个。二是人心不齐,人员素质差。管理部、科室之间各自为政,在岗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带“病”上岗现象严重。三是自以为是,缺乏服务意识。群众强烈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是安于现状,缺乏目标和动力。在2005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考核中,中心只是及格水平。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落后局面?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首先,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条例》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造福群众,我们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人的神圣使命。其次,进行科学调研,听计问策。多次前往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经验。同时,邀请专家、学者为我们“把脉诊断”,摸清“病”情,结合中心的实际状况、湘西州的地区特色和住房公积金自身的工作特点,找准“药方”。第三,准确定位,充分认识中心承担的社会职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政府的“民心”工程,中心是服务群众的窗口。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住房公积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想获得社会的认同,“打铁先要本身硬”,中心必须扎实练好内功。第四,突出文明建设,探索发展之路。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在经济发展落后的条件下要实现自我突破和发展,我们认为必须扬长避短,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突出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打造软环境,用精神文明建设来指导、促进、提升业务工作,探索一条民族地区发展住房公积金的特色之路。
二、文明创建,领导先行
文明创建不是“面子工程”,不是做秀,为使创建工作具体、可操作,我们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始终作为全局的大事来抓。一是加强领导力量,健全创建组织。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均担任小组成员,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进行思想发动,确保全员参与。管理中心加强了“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宗旨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务人员文明行为规范手册》,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和创建意识。三是明确梯次创建目标,循序渐进。2007年我们把创建州“巾帼文明岗”、州级文明单位、省“巾帼文明岗”作为创建目标,2008年我们确定了“省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创建目标;对各管理部开展年度“先进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及“业务能手”和“服务之星”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团支部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文明创优活动,形成全中心动员、自觉投入、积极参与、上下同心的良好创建氛围。四是制定创建规划,确保创建经费。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规划、实施方案与达标细则,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同作为年度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建设队伍,提升素质
中心把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作文明创建的工作重心,一是加强政治、政策的学习和廉政教育,制定了学习、会议制度。经常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请专家专题讲座,组织党员专门学习“十七大”精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法律素质。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岗位学习、技能培训。中心定期对业绩突出的职工、部门进行相应奖励,并就业务操作规程、政策宣传和服务礼仪实务等进行培训,尤其是对会计、计算机等关键岗位实行专门培训和资格验证,加强职工的职业操守。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树立湘西公积金新形象。从2007年起,我中心与州内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片;创办了《住房公积金简报》;加强了对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辟了畅通的业务咨询功能,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中心为民服务的正面形象。四是加强理论调研,提升管理和理论水平。中心成立了2个理论课题研究小组,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调研,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的科学发展之路。
四、转变作风,优质服务
优质服务是文明创建的直接体现,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理念,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工作观念,实现“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复合型”转变。以前主要侧重公积金的安全营运,忽视对公积金缴存者的政策须知和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服务需求。为此,中心调整思路,向既注重对公积金的管理,又注重对公积金缴存户服务的转变。二是转变工作态度,实现由安于现状的消极态度向积极进取的文明优质服务转变。中心出台了《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了“外树形象,内抓管理”等一系列优质文明服务活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办事公开制;实行统一着装制度和挂牌上岗制;实行服务时效承诺制和限时结办制;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和投诉系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转变工作方法,由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主动式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中心一直对有组织的团体贷款户提供上门办贷服务。从2009年开始,中心开始推行“朝九晚五”工作时制,以适应市场及客户的需要。同时,中心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用住房公积金妥善解决群众的困难,制定了特殊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的规定,对重大疾病、重大困难的群众支取、贷款开“绿灯”。2008年末,针对部分群众因非法集资出现的“还贷难”情况,中心适时增开“对冲还贷”业务,既解决了职工的燃眉之急,又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四是建立了多渠道的社会监督系统。中心面向社会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利用“意见簿”、群众来访来信、《意见征求书》、“公积金网站”,收集、整理、解答、解决群众提出的对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大投入,优化环境
一直以来,中心通过确保投入增加的连续性,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工作、生活环境。一是积极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中心投资20余万元改善办公环境,为业务科室配齐了现代办公设备,以提高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质量。二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2008年4月中旬,中心参加了由州直工委、州文明办组织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和现场的文艺表演活动,由中心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快板书“讲文明、树新风,快板声声迎奥运”,得到一致好评,产生了强烈反响。三是积极参与廉租住房建设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2007年,中心增值收益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从增值收益中提取100万元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8年提交150万元,增幅为50%。中心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08年元月,因遭遇冰冻雪灾,我州特产椪柑销售遇难,中心员工即向泸溪县良家潭乡布条坪村果农购买“爱心椪柑”6吨。当获知村里饮水困难后,中心筹措资金帮助村里打挖4口水井。汶川地震后,全体职工迅速捐赠抗灾款25510元,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六、廉政建设,增强活力
中心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基石。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两年来,中心成立了中心党支部及其领导下的团支部,积极发挥党、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了党员示范岗。二是履行正常的组织生活。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在党员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三是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四化”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实行集体决策,班子团结,民主气氛浓郁。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进行用人制度改革,采用竞聘方式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四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上党课、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片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有效地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从今年4月份开始,中心设立职工食堂,厉行节约,对本中心人员的内部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
七、文明创建,和谐发展
几年来,中心干部职工一直将创建精神文明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化建设。一是促进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三年来,我们从业务管理要求入手,制定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推行了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奖优罚劣,以适应社会大众的需要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二是促进了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中心成立专门考核组,对各管理部和科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各项工作的执行与反馈机制日益健全。三是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从2006年开始,我中心业务量和各项业务指标逐年呈快速增长趋势。截止2008年底,中心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为10.73万人,实缴人数为8.39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1.52亿元,缴存余额为8.21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为8.15亿元,贷款余额为5.04亿元,几乎都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了两番。增值收益连年增长,2005年仅为366万元,2008年实现增值收益1120万元,是2005年的3倍,2007年中心还首次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历经三年的实践,我们强烈感觉到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精神文明建设,为住房公积金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为切实推进民族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做出应有的贡献。今年,中心将更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实行文明创建达标验收工作,并列入当年的目标管理考核,力争作出新成绩。